【記者廖珮君/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卓榮泰希望銀行房貸「水龍頭開大一點」,財金部會動起來,央行昨(8)日宣布換屋族出售舊屋的期限,從目前一年延長到18個月,並回溯到2024年9月20日(含)後的貸款案件全都適用,銀行界認為,此舉有助換屋族順利出售舊屋、緩解資金壓力。
央行在2024年9月20日實施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中,對有房無貸,以及尚有房貸等兩大類民眾,想換屋自住時,只要簽切結一年內賣屋,就視為「首購」,不受貸款成數、寬限期等限制。
一旦這一年期限內舊屋沒賣掉,就得面臨取消寬限期、房貸成數壓低、利率拉高等「懲處」,讓換屋族資金壓力大增。
據央行內部統計,有房無貸的繼承者或換屋族(辦第一戶房貸),平均可在二至七個月內換屋,若是尚有房貸做換屋(辦第二戶房貸),平均在三至八個月內換屋,等於這兩類換屋族全都可在一年內順利換屋。
但是,央行發現今年來房市交易降溫,使民眾賣舊屋期間拉長,或是買賣雙方已簽約,買方卻因貸款需等銀行排撥,延長交屋期限,導致舊屋無法順利在一年內出售。
央行官員坦言,民眾陳情主要有兩大項,一、舊屋賣方對價格不符預期,希望多找幾組買家議價,使出售舊屋期間拉長,二、簽了買賣契約,但買方卻要等銀行三個月排撥貸款額度,也導致賣方出售期超限。
據央行統計,從去年9月20日到今年9月20日到期換屋超限者僅18件。
官員說,這次延長期限是給民眾出售舊屋,能更具有彈性、便民,但若一下子給太長,就變成「寬限期」,在評估賣舊屋、排撥額度等時間考量下,認為多給六個月,延長到18個月是較合理的期限… 相關新聞見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