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企業、勞工如何共創三贏,「高年級」勞參率有望提升?
再七年,台灣就要進入「超高齡社會」,但中高齡者勞參率卻遠不如日本、韓國、德國等國家,在少子化、高齡化衝擊下,政府祭出專法拯救勞動市場,有辦法讓低迷的中高齡者勞參率迎頭趕上嗎?
政府提出促進中高齡者就業的專法,希望提升「高年級同學」續留或重回職場的機會,但效益仍待考驗。
二○一八年三月,台灣正式成為「高齡社會」,預計將在二○二六年邁入六十五歲以上老年人口比率高於總人口兩成的「超高齡社會」。
一個面對人口結構快速老化的社會,若想維持既有勞動力供給,設法延長就業年限是解方之一,但是台灣中高齡人口在勞動力市場遭「閒置」的比率反而高得嚇人。根據勞動部一八年統計,台灣六十五歲以上銀髮族勞動參與率僅八.四%, 遠低於韓國的三二.二%及日本的二四.七%。
專法可望年底前通過成效仍然有待考驗
即使將條件放寬到四十五至六十四歲,台灣的勞參率仍只有六三.二%,不及日本的八二.六%、新加坡七六.九%與韓國的七五.三%。
為因應人口老化與勞參率不足的雙重危機,行政院提出《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明訂企業雇用員工不得年齡歧視,企業可不受《勞基法》限制與高齡勞工簽「定期契約」,並鼓勵地方勞動局處成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法案十月三十日經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可望在年底前完成三讀。
儘管行政、立法部門展現高效率,但專家對法案能發揮鼓勵中高齡者續留、重返職場的成效,仍持保留態度。
中高齡就業促進聯盟理事長蕭忠漢分析,專法中關於「穩定就業措施」條文提到,中高齡者若有工作障礙,雇主「得」依職務再設計,但實務上企業鮮少專門設計適合中高齡者的工作內容,「長者錄取簡單的行政文書職,雇主不會特別給手寫板,通常仍要求電腦打字,對這群工作者而言,永遠是門檻。」他說。
事實上,勞動部一五年就啟動「推動中高齡者職務再設計計畫」,鼓勵並補助雇主改善職場工作環境、提供就業輔助,近三年協助逾六千名中高齡勞工。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員坦言,這項計畫非強制性,對「職務再設計」細則,主管機關只能建議、企業不一定接受;即使專法上路預計在施行細則中明訂「職務再設計」執行方式,成效仍待考驗。
檢視勞動部資料,台灣五十歲以下人口勞參率表現並不遜於其他國家,五十歲以上人口卻出現明顯落後。得人資源整合共同創辦人蔡淯鈴分析,許多台灣中高齡者是因為照顧家庭、長輩,缺乏彈性工作條件,被迫提前退出職場,並非體力或技能不足遭淘汰。她建議台灣仿效日本建立「非典型市場」,增加彈性工時選項,讓勞工不是只能在「提前退休照顧父母」與「維持全職工作」之間二選一。
欲促進就業、得接納「非典型工作者」,否則想提前退休照顧父母,只能在「退休」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之間選擇,少了「彈性工作」的選項,自然難留在職場。
日本彈性工作留人才韓國補助員工薪資
日本每年約有十萬人為全心照顧父母而「介護離職」,這些正值職涯黃金期的勞工無法貢獻所長,對公司、勞動市場都是損失。日本汽車大廠豐田在一六年推出彈性的「在家工作」制度,年資五年以上員工,可選擇一周只到公司兩小時,其他時間在家工作。
日本《高年齡者雇用安定法》規定,勞工達六十歲退休年齡後,仍可持續工作至六十五歲,企業也可讓勞工延遲退休、取消退休,或繼續簽約再雇用、延長勤務等,給有意願繼續工作的熟齡族更多彈性。
反觀台灣,就業專法鼓勵中高齡者重返職場的措施,只有鼓勵企業與具技術經驗的退休勞工簽「定期契約」,並未顧及因家庭照護責任離職的勞動人口需求。蔡淯鈴指出,台灣企業應先正視「彈性工作」效益,打造一個不分年齡勞工都能視家庭狀況簽訂部分工時的友善環境,此舉將能有效留住人力,同時也讓已退休者多一個選擇。
除了增加法規彈性, 政府補貼也是國際間促進中高齡人口就業的常見手法。同樣因人口快速老化,在○七年推出《中高齡者促進就業基本計畫》與《禁止就業年齡歧視與促進中高齡就業法》的韓國,更直接提供財務誘因。一一年,韓國政府針對勞動老化最嚴重的六大產業,包括造船業、鋼鐵業、水泥業、汽車零件業、醫藥與化妝品業、飲料與酒類業等,實施最高薪資補貼,鼓勵企業留住資深員工。
德國聯邦勞動署則針對五十歲以上的中高齡者,推出「再融入就業補助」,雇用中高齡員工的企業,可獲得政府補助員工五成薪資,最長可補助三年,鼓勵企業新聘中高齡求職者。
相較於各國實施的方案,台灣目前規畫似乎略嫌保守。對此,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員指出,專法其實已參考學習日韓等國相關法規架構,再因應台灣現況微幅修正;各國的中高齡就業促進法多以「鼓勵」為主,因此勞動部現階段仍以提升「友善環境」為目標,至於成效得待專法上路落實後,才能評估。
綜觀日、韓、德國鼓勵中高齡人口就業政策,出發點都是肯定這群資深勞工的價值,並由政府與企業攜手尋覓最佳可行方案。台灣若想提升中老年人勞參率,應擺脫「提供弱勢者工作機會」思惟,由「消極保護」轉為「積極促進」,才能有效因應將隨「超高齡社會」而來的勞動力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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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錄自
彈性不足恐成中高齡就業法最大罩門
今周刊
2019/第119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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