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曾受邀在一場大型會議上演講,排定的時間是晚上八點。我跟隨接待人員從入口進入演講廳,我站在講台側邊等候,讓工作人員為我戴上麥克風。我看到前十二排座位空無一人,當時我心想表定會議的8點開始,其實通常是8點15分才會開始,所以不以為意。但當主持人走上講台,對著空蕩蕩的座位點頭致意,並開始介紹我時,我感到有點疑惑。雖然有些不情願,但我還是向講台走去。
演講廳裡密密麻麻地坐滿了八百人,從第十三排一直延伸到遠處的後牆。我感覺有點像是隔著一條河在向對岸的人群說話,但還是進行了我的演講。事後,我詢問主辦方為何要那樣安排座位。
他們說,並沒有這麼安排。
主辦方告訴我,他們並沒有預先安排座位,也沒有安排工作人員引導觀眾入座,這種分布完全是依觀眾的偏好自然形成的。那麼,究竟應該如何解讀這些偏好呢?
可能每個人都希望整個觀眾群集中在後方的二十四排,讓前面十二排空著。但是沒有人能控制別人坐在哪裡,除非個人的選座行為可能影響到他人。人們並非集體決定一個固定的座位表,他們所做的只是在走下走道時,環顧演講廳,從所見到的空位中挑選想要的座位。
我們是否可以推測人們在選擇座位時遵循了什麼原則? 我必須說,據我所見,坐在不同排的人彼此之間並沒有任何差異。坐在前排或後排的人,並不顯得比較年長或穿著更加講究,他們也沒有明顯的性別差異。那些坐在最前面(第十三排)的人或許看起來比其他人更專注,但他們可能也知道,即使在那個距離,我仍能看見他們偷偷閉上眼睛或打起瞌睡的樣子,所以他們會比較認真聽講。
雖然我很好奇,但我忘了詢問主辦方不同排的位置是依照什麼順序填滿的。觀眾是依序由後往前坐滿座位嗎?或是任意分布在後方的二十四排座位中?還是先來的人坐滿第十三排,後到的人依序往後面就座?最後這種情況不太可能發生,如果最早到的觀眾剛好都決定第十三排是他們願意坐的最前排位置,而後來到的所有人都坐在他們後面,而且這樣的選擇還恰好能容納所有的觀眾,那也未免太巧了。這種座位分布的形成過程必須考慮到這樣一個事實:每個人在進場選座時,都不知道後面還會來多少人。
對於呈現這種就座模式的觀眾行為、想法和意圖,我們可能會基於幾個原因而感到興趣。第一個原因是,因為我們不樂見這樣的結果。我們希望他們全都坐在前面的二十四排,而不是後面的二十四排,或是分散於整個觀眾席中。如果想用最少的組織規則來改變這種座位模式,又不想太多干涉觀眾的偏好,我們就需要了解,是否能夠微妙地改變他們的動機或觀眾席的設計,使他們「自願地」選擇一種更好的座位分布模式。
而在採取任何此類行動之前,應當了解觀眾本身是否喜歡他們所選擇的座位安排,以及他們以特定方式選擇的座位,是否可作為他們必定滿意最終分布結果的證據。
至於第二個原因,是這個過程可能會讓我們想起其他類似的情況。在那些情況中,人們自願地形成某種分布模式,而這種模式,甚至對形成該模式的人們自身也不具有明顯的優勢。居住地點的選擇就是一個例子。而這個在觀眾席進行的「實驗」,可以讓我們大致了解在其他情況下應注意哪些事情。
我請各位思考促成這種座位分布的背後動機,既不是想研擬一份觀眾席管理手冊,也不是要推測人們的居住地選擇、群眾行為或停車場的使用方式,而是為了提供各位一個生動的例子,以說明本書的主題。本書所探討的是一種在社會科學中廣泛使用的分析方法,尤其是在較為理論性的領域中。這種分析的目的在於探討構成某些社會群體的個體行為特徵,與該集體行為特徵之間的關係。
這種分析有時會根據已知的個人意圖來預測集體的結果:如果我們知道進入演講廳的觀眾都希望坐在某人附近,但又總想在彼此之間隔著一個座位,便能預測全部觀眾都就座後將呈現的模式。或者,這種分析也可能像我剛才邀請各位嘗試的那樣,試圖推斷哪些個體的意圖或行為模式,可能導致觀察到的這種結果。如果有幾種看似合理的行為模式可能導致我們所見的情況,就可以從中找出選擇這些行為的證據。
當然,在有些簡單的情況下,集體現象僅僅是個體行為的延伸。若我們知道每位駕駛都會在夜間自行打開車燈,便可以推測從直升機上俯瞰時,某一地區的所有車燈會在大約相同時間點亮起來。我們甚至可以藉由觀察麻薩諸塞州收費公路上向西延伸的車燈光流,來確定羅盤方位。但若大多數人是在看到一定數量的對向車輛已開啟車燈後,才開啟自己的車燈,那麼從直升機上看到的景象將截然不同。在第二種情況下,駕駛正在對彼此的行為做出反應,並相互影響對方的行為。
人們所應對的環境,實際上是由他人對其所處環境的反應所構成,而這環境本身又包含了大眾對他人環境反應的回應。有時,這種動態關係是線性的:若你的車燈促使我打開車燈,我的車燈可能又會誘導其他人打開車燈,但我的行為不會反過來影響你。有時,這種動態關係是相互的:聽到你按喇叭,我就也按喇叭,從而又促使你跟著按喇叭。
這些情境中,人們的行為或選擇取決於其他人的行為或選擇,通常無法簡單地加總或推斷至整體的行為。為了建立連結,我們通常必須審視個體與其所處環境之間的互動系統,也就是個體與其他個體之間,或是個體與集體之間的互動。而有時候,結果令人驚訝;有時候,結果不易推測;有時候,分析過程十分困難;有時候,無法獲得結論。但即使是沒有定論的分析,仍能警惕我們不要從整體行為直接推斷個體意圖,或從已知或可猜測的個體意圖直接推論整體行為。
再回來看觀眾就座的問題,讓我們稍微推測一下可能導致他們如此就座的動機(無需假設他們都有相同的動機)。有哪些合理的猜測,可以說明為什麼這些觀眾會形成我所描述的結果?該如何評估每個假設所造成的結果?如何以不同的假設來影響結果?每個假設能容許多少的偶發狀況,以及能多靈活地允許我們重新設計觀眾席?能否深入研究這幾個假設,從中做出選擇,或是放棄所有假設,並繼續尋找?
一個明顯的可能性是,每個人都喜歡盡可能往後面坐。最先來的人會坐在最後面,晚到的人可能會後悔沒能早點來。但對整體觀眾而言,換座位也無法改善整體結果,因為只要把一個觀眾換到後面的座位,就會有另一個觀眾必須換到前面的座位。如果我們真的想把所有聽眾的座位向前移十二排,那麼擋住最後的十二排座位就可以達到目的。
第二種可能性的情況則不一樣,也就是每個人都想坐在別人的後面──不是演講廳的後面,只要是在其他人的後面即可(或許他們想在散場時先離開)。他們可能希望別人都盡量往前坐,這樣自己就可以盡量往前,但還是可以坐在某個人的後面。為了坐在別人後面,先來的人會選擇相對後面的座位,以便留出前方座位給後到的人,但後到的人卻坐到他們後面而不是前面;另一種情況是,如果先來的人認為後到的人會有這樣的行為,他們就必須選擇最後一排座位,否則就會有人坐在他們的後面。同樣地,如果我們想要他們全都往前坐,可以擋住最後十二排座位;也許他們也想往前坐,只是沒有這麼做而已。
第三種可能性是,每個人都想坐在靠近他人的位置,要麼是為了社交,要麼是為了避免自己明顯落單。如果最先到達的幾個人碰巧坐在後方,則後到的人會聚集在附近,直到已有人的區域延伸到最後一排。那時,除了前方外便沒有空位,而為了靠近他人,最後到達的人會填滿前面幾排的位置。若我們能讓最先到達的幾個人坐在前方,則同樣的過程會導致相反的結果:晚到的人發現前方已滿,就會填滿後方的幾排。無論哪種情況,早到的人都會被包圍,接著所有人都會聚集在一起。只是前一種情況,人們是集中坐在後面,後一種是集中坐在前面。我們(演講者)可能更喜歡其中一種結果,或者他們(觀眾)可能更喜歡其中一種結果。
第四種可能性是,每個人都喜歡觀看觀眾入場,就像婚禮的賓客一樣。為了避免伸長脖子張望且被發現自己盯著他人,他們會盡量往後面坐,觀看人們在走道上前進。一旦其他觀眾就座,坐在後方的優勢就不存在了──無論是在其他人後方,還是在演講廳後方。如果我們能估算出人群的數量,並擋住後面幾排座位,則每個人除了能滿足其觀看的樂趣之外,同時還可以往前排集中,而且不會出現演講者與觀眾之間那令人尷尬的空隙。或者,若讓人們從前方而非後方進入演講廳,先來的人就會選擇前面比較好的座位,以便看見後到的人。
還有另外一種假設是,大多數人已經在別的時間與地點養成了自己的就座習慣,並從中發現坐在前面的諸多不便。他們一如往常,沒有多想就坐在後排,或許後來才意識到這裡沒有教授會點名前排學生,因此他們其實可以坐在前方,以便看得更清楚、聽得更明白。我們甚至可以假設,人們純粹只是懶惰,所以進入演講廳後就坐在最近的空位上。但這種行為必須配合一項禮儀,也就是每一排第一個就座的人,必須坐在兩個走道的正中間,接下來的就座者才能往裡面坐,以盡量減少後到的人必須跨過別人的情況;如此這個「最小努力」假設才能導致我們所觀察到的結果。
還有一個假設我覺得很有趣,可能性雖低,卻也足以解釋:那就是沒有人在意自己坐在哪裡,只要不是坐在最前面就好──也就是已經有人坐的最前排。在可能部分坐滿的二十四排座位中,人們並不在乎自己會坐在其中二十三排中的哪一排,就只是不想坐在最前排而已。
事實上,每個人可能都想盡量往前坐,只有一個前提條件,就是自己不要坐在最前排。在不知道會來多少觀眾的情形下,為求安全起見,人們會往後面坐;當看起來似乎大多數觀眾都已經到場後,人們寧願跨過已就座的人去占據擁擠區域的空位,也不願坐到前面那空著的一排。
當然,有些人終究還是會坐在所有人的前面;而如果全體觀眾都往前移十二排,他們可能會同樣滿意,或是更滿意。坐在其他二十三排的人,勢必也很樂意看到整群人往前移動。
可能性更低的另一種假設是,人們根本不在乎是否坐在已有人坐的最前排,只要緊接其後的各排都坐滿了人,使得坐在前排的他們不會特別顯眼就行。這種情況,也可能導致同樣的結果。
只有人類具有動機
請注意,在所有這些假設中,都包含一個概念:人們具有偏好、追求目標、最小化努力或避免尷尬、盡量擴大視野區域或舒適度、尋求陪伴或避免陪伴,以及其他也許可以稱為「有目的」的行為。此外,這些目標或意圖,與他人及他們的行為有直接的關係,或者受到由其他人所構成環境的限制,而這些其他人也在追求自己的目標或意圖。我們通常觀察到的是一種「條件性行為模式」(contingent behavior)──即行為本身取決於他人正在做什麼的行為。
在其他科學中,有時也在社會科學中,會以比喻的方式將行為歸因於動機,因為某些行為看起來彷彿是朝向某個目標前進。例如水面會自動尋找相同高度、大自然討厭真空、肥皂泡泡會自動將表面張力降至最小程度;光雖然在不同介質中的速度會不一樣,但總是循著費時最短的路徑前進。但如果將水注入J形試管,並封住底端,使試管中的水無法往他處流,沒有人真的認為水會感到「挫折」。而若隨後打開試管底端,導致大部分的水潑灑到地上,此時沒有人會認為水為了往低處流而潑灑了一地是種短視的行為。
我們大多數人都不會真的認為光在趕時間。近來,有些人認為向日葵若無法追隨太陽會感到痛苦,且據說樹葉在樹上會尋找光源充足的位置,以達成最有效的光合作用。若某人從事木材行業,就會希望樹葉繁盛,但不是為了樹葉本身著想。我們甚至不清楚樹葉的行為是自發性的,或只是受某種酵素所驅使,或是化學系統的一部分。而當我們對這種系統使用「目的」和「尋求」這類詞彙時,這些詞完全不是在真正描述該系統的特性,也不是在評價該系統的行為。
但是人類的情況就不同了。當我們分析人們逃離火災現場的行為時,會認為他們真的是在設法逃命,他們並非僅僅表現出「好像」不喜歡被燒傷的樣子。人類不同於光和水,我們通常認為人類正在處理的是有意識的決策或適應行為。人們這樣做是為了達成某些目標──可能是立即想要實現的,也可能是長遠的計畫。但人們在做決定時會受到兩個限制:一是他們所擁有的資訊有限,二是他們對如何在環境中達到目標的理解能力有限… 閱讀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