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別把財富和貨幣混為一談
這本小書的目的,是盡可能簡明扼要的解釋為什麼如今1美元沒有10年前或15年前那麼值錢,以及為什麼美元的購買力會不時波動。這個問題只是生活成本高昂這個大問題的一部分。生活成本問題就是收入的購買力問題,收入的購買力取決於兩個因素,一是美元的購買力,二是你有多少美元收入。本書不考慮後一種因素(除非是順帶提到),只把主題限定在第一個因素——美元的購買力上。
儘管開頭的問題比較狹隘,只是生活成本高昂的一部分問題,但它是目前真正重要的,因為我們今天並不是因生活成本高昂而受苦(至少一般人不會)。這裡說的生活成本高昂,指的是當下的總收入能買到的沒有15年前能買的多。雖然同一金額的美元在今天確實買不到15年前那麼多的東西,但今天一般人的貨幣收入比15年前的一般人高多了。因此,若比較兩個時期的貨幣總收入所能購買的東西,今日的要比15年前還多。
要理解生活成本高昂的問題,我們必須一開始就意識到,生活成本的「高」是貨幣意義上的。這個問題不僅與生活(包括衣、食、住等)有關,還與我們為此支付的錢有關。簡言之,美元的購買力問題跟美元以及美元所要買的東西有關。它其實就是貨幣與物品的關係問題。
生活中,很少有東西比錢(貨幣)更為人所熟知,卻比錢更不被理解的。想要從一開始就避免誤解,我們應該了解背後的一些思想。
一個普遍的誤解是,將貨幣和財富混為一談。財富指人類所擁有的所有實物1。因此,土地、房子、原料和製成品都是財富。黃金也是一種財富,儘管數量很少,但非常重要,因為世界主要的貨幣就是由黃金打造,並且所有其他財物都可以用黃金來表示2。
因為我們通常以美元和美分表示財富,因此容易忘記,衡量每種財富的單位主要不是貨幣,而是它自身的物理單位。用物理單位衡量財富的方法有幾種,大多數商品用重量來衡量,比如煤炭以美噸計,棉花以磅計,黃金則以盎司計。即使黃金是以「美元」為單位,我們也不要忘記金元3也只是一種重量單位,約1/19盎司(重約25.8格令、純度九成或純金的標準金)。
有些商品是用空間單位來衡量,如長度、面積或體積單位。毛線以碼計,地毯用平方碼,土地用英畝,天然氣用立方英尺,小麥用蒲式耳,牛奶用夸脫,木柴用考得。
有些物品本身就構成明確的單位。比如雞蛋可以以磅計,但通常我們是以個數來算,雞蛋本身就是單位。椅子、書、桌子、自行車、火車頭以及其他上千種物品也是如此。
我們可以從一個單位換成另一個單位。番茄可以用容量單位的「蒲式耳」計量和買賣,也可以用重量單位「磅」,還可以用「打」表示12個。
我們不能把財富和財富的特性混淆。比如土壤的肥沃並不是財富,但肥沃的土壤是。財富也不能跟財富的使用和收益、享有這些收益的權利(產權)、享有這些權利的證據或書面證明混為一談。
各種財富在不斷交換。兩人互相交換各自的物品(財富),其實是這兩個物品所有權的相互自願轉讓,一方的轉讓是以另一方的轉讓為對價關係4。
雖然任意兩種財富都可以交換,但有些財富更容易為大眾所接受、更受歡迎。本質上,貨幣是在交易中被廣泛接受的財富。這個定義基於貨幣的最重要特徵:可交換性或做為交換媒介的能力。當交易的兩個物品中有一個是貨幣時,這種交易對付錢方來說,稱為購買;或對收錢方來說,是出售。倘若交易的兩個物品中沒有貨幣,這種交易就叫做以物易物。
任何一種財富的價格,是為換取一單位該財富所要拿出來的其他任意一種財富的數量;交換比率,等於用於交易的兩種財富的數量相除,即其中一種財富的數量除以另一種的數量。該比率的分母,就是那個我們想要求出價格的物品的數量,分子則是另一種物品的數量5。
理論上,對於任意兩種物品,我們總能用其中一種來表示另一種的價格。但通常,貨幣是交易的兩種物品之一,是交換比率中的分子。
定義價格後,我們接下來定義價值。任何給定數量財富的價值,就是其價格乘以數量而已。因此,如果鋼軌的價格為每噸28美元,則1,000噸鋼軌的價值為28(美元/噸)乘以1,000(噸),即28,000美元。一旦我們給各種財富設定價格,並知道他們的數量,就可以算出他們的價值。
用價值計算各種財富,相比按數量計算有一個很大的優點。它能將種類不同的財富轉變成一種,然後將它們加總。一雙鞋子、一磅牛肉、一間房子、一蒲式耳小麥都是不同的數量單位,沒辦法加總。但各類物品的價值可以加總,因為價值用的是同一個單位,譬如美元。
由於價格和價值往往用貨幣表示,貨幣是最容易交換的財富。因此,我們可以說,貨幣可以讓測量的多樣走向統一。換句話說,貨幣不僅是一種交換媒介,還是一種價值尺度。
貨幣是比較不同物品價值的一種手段,它能以共同分母表達不同物品的價值。如果是每種物品直接跟其他物品一一比較,就會非常麻煩。因為這樣的話,要做的比較就非常多。
雖然減少到使用一種共同的貨幣計量單位,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但我們不要誤以為這種共同貨幣計量單位就是衡量財富的唯一真正標準。實際上,以貨幣價值衡量財富數量常常會誤導人。
某個月從美國出口的輪胎貨幣價值是12,000美元,而下個月則是15,000美元。據此我們可能推斷輪胎出口數量增加了。但現實可能是頭一個月出口了2,200個輪胎,後一個月只出口2,100個,是減少而不是增加。也就是,價格上漲速度快於數量減少的速度。同樣,如果看美國在這段時間進口咖啡的資料,就會發現以美元計算的價值降低了,但是以磅數計算卻增加了。價格下降速度快於磅數增加速度。可以想見,每種商品的數量可能會減少,價格卻同時上漲得如此之多,以致財富看起來似乎出現明顯增長,實際上卻沒那回事。這種情況往往發生在通貨膨脹和貨幣貶值時期,就像現在一樣。因此,美國最近所謂的財富和貿易成長,很大一部分是假象。即使我們坦白承認我們所要衡量的是財富的價值而不是它的數量,想要找到一種「正確」的方法也很難,甚至不可能。
有一年,從墨西哥進口到美國的黃金價值2,800萬美元,10年後價值變成4,000萬美元,成長42%。但這一批進口黃金,如果用墨西哥銀元6計算,一開始價值就是4,100萬銀元,10年後是9,000萬銀元,成長近120%。雖然42%和120%的成長率表示的都是同樣的事實,但資料卻不一致。美國商人用一種方式計算價值,墨西哥商人用的是另一種。在某種意義上這兩種方式都是對的,都是進口貨物的相對價值的正確表述,一種用金一種用銀。如果價值是以銅、鐵、煤炭、棉花或其他任何物品計算,我們就有很多不同的價值;但任意兩種方式,都不能保證一致。
因此,「財富價值」這個詞是不完整的。為了更精確,我們應該說「按黃金計算的財富價值」,或者按其他特定種類的財富計算的財富價值。我們不能用這些價值來比較不同種類的財富,除非是在特定條件下和有限的程度內。比較相距甚遠的時空的財富價值,比如美國和中國、古代羅馬和現代義大利,結果肯定相互矛盾,無法令人滿意。
衡量產權和收益的好方法
擁有財富就是有享受其好處的權利7。因此,擁有一條麵包無非意味著有從中受益的權利,即吃掉、賣掉,或用它來滿足某個人的慾望;擁有一套衣服就是有穿上它的權利;擁有一輛馬車就是有駕駛馬車的權利,或者有權將它用於其他方面,直到它不能用為止;擁有一塊土地意味著有永遠使用這塊土地的權利。財富存在的最終目的是它所賦予的利益。要是有人送你一間房子,但條件是你永遠不能使用、出售、出租或送人,你完全能以這樣的房子毫無用處為由拒絕他。
許多物品自己賺錢為所有者帶來收益。出租土地或建築物給房東帶來的收益,是他的租金收入;鐵路所有者從鐵路那裡獲得的收益是分紅。當然,並不是所有的收益都只是貨幣收入,甚至貨幣收入也不是最終的收益,只是享受的一種手段。
收益也可能由人提供。這種收益通常稱為提供「服務」或完成工作。當收益由物品提供,通常稱為「用途」。
收益有時候是指正面的好處,有時候是避免壞處出現。更準確說,收益指的是兩種事件,一種是透過財富和人類手段獲得的合意事件8,一種是透過這兩種手段避免的不合意事件9。比如,織布機將紗線變成布料,就是一種由織布機帶來的合意變化,這就是織布機提供和實現的收益;犁的收益就是翻整土地;磚匠的服務或收益就在於砌磚;農場四周籬笆的收益或用途是防止牛群走丟;荷蘭堤防的收益是抵擋海水入侵內陸;鑽石項鍊的收益在於它那令人愉悅的光輝。
我們可以像衡量財富一樣衡量收益,雖然計量單位肯定不同。服務或收益的衡量通常比財富要粗略,因為要建立其計量單位更困難。一間房子的庇護和一套衣服的穿著或使用,都很難準確衡量。為減少麻煩,收益往往是以時間衡量。然而,只要計時有利可圖,它就逐漸演變為另外一種更好的衡量方式——計件。
跟財富的收益相對應的,是財富的成本。成本也可以叫做負收益。財富的目的是給所有者創造收益,也就是讓所有者希望發生的事情發生,並防止他希望不發生的發生。但如果不付出一些阻止合意事件發生或促使不合意事件發生的「成本」,財富往往是無法產生收益的。比如,想要享受住所帶來的好處,你就必須打掃。
當然,像收益一樣,成本也可以衡量,用數量、時間或其他合適的單位衡量。像收益一樣,成本也可用價格和價值衡量,這時成本表現為一定的金額。
這裡要注意,千萬別認為成本的形式就是貨幣支出。這種金錢成本在商人眼中已經顯得過分重要,而且往往掩蓋一種更為重要和根本的成本——勞動。即使在雇主眼裡,勞動成本表現為貨幣成本,即工資支出,這種支出本身也並不是勞動。感受到真實勞動成本的是勞動者本身。世界上所有工作主要都靠他們竭盡腦力和體力完成的。
歸根究柢,一人向另外一人支付的貨幣,對整個社會來說,既不是收入,也不是支出。然而,人們談論生產成本的時候,往往想的是貨幣支出。所謂生產成本,不過是在各個生產階段,一人對另外一人的支出。這樣的生產成本項目都是兩面的,最終自身會被一筆勾銷。最終的成本項目只有一個:勞動成本或努力,即為了確保實現合意的體驗而遭受的所有不合意的體驗。換句話說,收入包括各種滿足,支出包括獲得滿足的各種努力。在努力和滿足之間會發生無數的貨幣支出和交易,但他們最終都會相互抵消。貨幣支出和交易,只是連接努力和滿足的機制。這一點,在像《魯賓遜漂流記》的主角這樣不需要錢做交易的孤立個體身上,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但這一點,對於組織程度最高的社會整體來說,也一樣正確。只不過因為在社會中,每個成員都從錢的角度談論和思考事情,這一點才沒被看出來。
我們的實際收入,並不是貨幣收入,而是貨幣買到的東西的收入——這種花錢買到的東西,通常被稱為生活。也就是說,貨幣收入轉變成實際收入,或者說貨幣收入花在實際收入上。這些實際收入的形式有:食物和衣物,或者說是食物和衣服的用途;庇護、消遣等,或者說是住宅的用途和其他直接給人類帶來益處的物品用途。這些用途,包括生活的必需品、舒適品和奢侈品。為了獲得給定數量的實際收入所花費的貨幣收入愈多,「生活成本」就愈高。工人拿到的貨幣工資,並不是他的實際工資,而是名義工資;實際工資是花這些錢(也就是貨幣工資)所得到的生活… 閱讀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