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身心科會影響投保嗎?
有些人因為感到身體不適、壓力大、睡不好,去看身心科相關門診,當想規劃醫療險時,才發現可能因為曾看過身心科或目前仍持續就診而難以投保,事實真是如此嗎? 撰文:周明芳![](https://blog.hamibook.com.tw/wp-content/uploads/2025/02/快讀_《Money錢》2025年02月號第209期_看過身心科會影響投保嗎?_001.jpg)
誠實告知健康狀況 輕症且痊癒者核保機率高 現代人生活步調緊湊,因失眠、情緒不佳,到身心科、精神科就診的情形屢見不鮮,至於是否會影響投保醫療險的權益,CFP暨保險本舖諮詢顧問駱潤生表示,民眾投保時一定要誠實告知自己的健康情形與就醫狀況,保險公司會據此進行核保評估,若被保險人持續接受身心科治療或服藥,核保可能較為嚴格;然而,若是已停藥且無須定期回診,同時醫師診斷為非憂鬱症及精神病(思覺失調症、妄想症),核保通過的機率就會提高。 保險公司會對定期到身心科看診的潛在憂鬱症、精神病患者嚴格審核甚至直接拒保,是因為他們認為這類人出意外的比例偏高,出險的次數會較多,為了防患未然,核保時就要先好好把關。若民眾只有在一小段時間看過身心科,並取得醫師開立的診斷證明書,確認自己只是「廣泛性焦慮」或「自律神經失調」等現代文明病,且症狀已好轉,不必再回診或服藥,則可以不用太過擔心。 駱潤生指出,儘管過去曾有民眾投保醫療險時,因為5年內曾經罹患焦慮症,而被保險公司批註除外或加費,但不是每家保險公司皆如此,實際還是要依各家公司的標準而定。他也提醒,民眾千萬不要心存僥倖而未誠實告知,因為若在契約訂定後2年內被發現相關病史,保險公司可根據《保險法》第64條規定解除契約;若已超過2年,保險公司雖不得解除契約,但對於投保前已發生的疾病可以不負任何理賠責任。
投保後罹病有理賠 3險種可安心買 不少民眾好奇,投保了醫療險後才罹患精神疾病,且必須住院治療,保險會理賠嗎?答案是「會理賠」,但可能會有理賠上限。駱潤生舉市面上2張醫療險保單為例,其中1張在保單條款中註明「被保險人因精神疾病住院,同一保單年度內合計之最高給付金額,以60日為限」,另一張保單則是以30日為限。 若保戶罹患重度憂鬱症,且在未罹病前就已投保「重大傷病險」,則會獲得全額理賠。這是由於重度憂鬱症被列在全民健保中重大傷病範圍的「慢性精神病—情感性疾患」中,因此只要患者符合申請重大傷病卡的條件—「治療6個月以上、影響工作及社交功能、併有精神病症狀」,以及其他醫療相關認定,即可申請重大傷病保險理賠。 想買醫療險,又擔心自己5年內曾罹患精神相關疾病,可考慮投保以下3類險種:⑴癌症險:保障特定疾病,非因精神疾病所導致;⑵意外險:保障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惟部分保單可能會針對有精神疾病相關病史者設有保額上限;⑶年金險:以生存為給付條件,通常不需告知健康狀況。 至於醫療險(如住院醫療),可等待超過5年之後再投保,或考慮加費承保。
要保書上「健康告知」與身心相關的提問 ▪ 過去5 年內是否曾因患有「精神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 過去2 年內是否曾因患有「精神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 最近2 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精神疾病」與「精神病」的差異 ▪ 精神疾病:泛指所有影響思考、情緒、知覺、認知、行為等精神狀態的疾病。 ▪ 精神病:精神疾病中較嚴重的類別,病人呈現出與現實脫節的怪異思想及奇特行為。例如思覺失調、譫妄、妄想、重度憂鬱、躁鬱。 註:「健康告知」詢問的具體內容和用詞可能因保險公司不同而異,比如第1項提問可能也包含「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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