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中心落地爭奪戰,新加坡為何輸印尼?
在東協十國當中,新加坡不論是經濟或軟硬體設施可以說是首屈一指,過去亞洲的資料中心首選也都落腳這裡,但近期隨著資料在地主義盛行,加上共享經濟體系的成功,不論是Google、Amazon 甚至阿里巴巴都將目光轉向印尼,東協天秤重心是否就此轉移?
9月7 日,Facebook 正式宣佈將投資逾10 億美元在新加坡興建亞洲首座資料中心,此亦意味著彰化原先對於Facebook 的期待落空。彰化縣長魏明谷樂觀表示「不怕比較」,因資料中心除了仰賴綠能供電,也需要充足的土地,隨著業務的擴張,擴廠勢在必行,正如Google台灣資料中心先前才在彰化擴廠一般,Facebook 在新加坡設立的資料中心,未來擴廠時也必須面對新加坡腹地不足的事實,從這個角度而言,未來Facebook 在亞洲資料中心擴廠的下一個選擇,彰化將是首選。彰化縣的觀點在客觀上反映台灣在硬體環境上的優勢,但在這波東亞資料中心的設點競爭上,影響跨國企業篩選落腳地的因素則更為複雜。
資料中心的設置,客觀硬體條件能否滿足需要,是第1 關考驗。彰化沿岸工業區提供綠能、台灣網路條件成熟、相關人才充足,確實是設置資料中心的良好地點。
第2 關考驗,則是資料中心能否獲得政府支持,此又與其帶來的預期效果有關。由於Facebook 於彰化設置的資料中心將使用台灣的水、電以及土地,但預定雇用的人數不多,與地方期待創造大量就業機會的方向有落差,這也使彰化縣對於資料中心的進駐,採取較為保留的態度。
此外,資料中心能否為投資者帶來加值價值,則是第3 關考驗。據台灣經濟研究院景氣預測中心的看法,彰化落選的原因和天災、分散風險、備份及備援的考量有關係。這樣的觀點,恐怕難以解釋Google 最新的資料中心選擇進駐印尼而非新加坡的原因。事實上,近年印尼「分享經濟」崛起,佐科威(Joko Widodo) 政府積極推動工業4.0,又提供優惠的投資條件,其市場潛力才是促使Google 看好印尼、傾注投資的主因。
重視資料在地化新加坡恐失勢印尼奮起
近期,Google、Amazon、阿里巴巴等國際企業,都在印尼進行大筆投資,建立資料中心。就硬體而言,東南亞網路整備度與相關軟體條件最好的是新加坡。2011 年,Google 已在新加坡建立第1 座資料中心,同時也是Google在東南亞的第1 座資料中心;到了2015 年,隨著東南亞的網路使用者和使用量大幅增加,Google 又在新加坡成立了第2 座資料中心;2017 年,Google 在新加坡開放Google 雲端平台服務,用戶包括了新加坡航空、Wego、Go-Jek;2018 年Google 又投資8.5 億美元,在新加坡裕廊西(Jurong West) 建置第3 座資料中心,以因應東南亞地區快速成長的網路使用需求。2018 年9 月,Facebook 更宣佈將在新加坡裕廊西區建立新資料中心;而中國移動(China Mobile) 也計畫在新加坡設立資料中心,再加上微軟亦將亞洲資料中心設在新加坡。新加坡強大的光纖連網能力與東南亞門戶的樞紐位置,向來是歐美大廠選擇新加坡的重要原因。
但新加坡在東南亞的資料中心優勢並非無往不利,受到在地市場需求影響,資料中心的「在地化」需求越來越高,高畫質影音、線上遊戲與物流運輸均仰賴快速高效的雲端服務,因此選擇市場所在地國家設置資料中心,似乎也成為合理選擇。再加上印尼、中國、越南等國對於個資保護的法規越來越嚴格,這些發展快速的國家已學習到利用自身市場優勢、法規制度來爭奪國際資料市場,開始透過立法要求廠商必須將個資保留在國境之內,也迫使科技大廠在當地設立資料中心,新加坡不再是唯一的最優選。
據此,Google 已經宣佈將最新的亞洲雲端服務中心設在印尼;Amazon 也提出10 年之內要在印尼投資14 兆印尼盾(約9.24 億美元)的計畫,並且對印尼的數位經濟寄予厚望,計畫以亞馬遜網路服務(Amazon Web Service, AWS) 雲端相關服務打入印尼市場。中國電商巨人阿里巴巴旗下的「阿里雲」,亦在2018 年3 月於雅加達設立資料中心,建立第1 座全球雲端平台。阿里巴巴相信其服務可以為印尼本土中小企業與新創產業提供協助。印尼擁有近2.6 億人口,行動通訊相關產業發展蓬勃,近年更在共享經濟領域急速發展,Go-Jek 的成功經驗被視為東南亞共享經濟模式的未來,而支撐共享經濟的重要推手,雲端運算、雲平台、資料中心需求自然也大幅成長。新興的印尼在競逐設點上已成新加坡的強力挑戰者,對於具備類似條件的越南、泰國、菲律賓亦有明顯的鼓舞效果。
對於寄望透過雲端服務帶動下一波經濟成長的新加坡而言,印尼頻頻獲得國際大廠的青睞,顯然對於新加坡過往依循的資訊政策是一大警訊。昔日的新加坡於法規、制度、技術、國際人才、資金與基礎建設等方面為東南亞最具優勢國,使新加坡始終名列國際高科技大廠投資東南亞的首選目標,然而這股因為在地化風潮而選擇印尼設置資料中心之舉,不但意味著鄰近國家日漸提昇國際競爭力,更將弱化新加坡雲端產業的發展利基。
網路築國界恐將箝制雲端產業
在新興市場挾在地需求、法規管制之勢搶奪全球投資份額的同時,「在地化」議題的興起,更凸顯出「資料中心」位居匯總戰略情報的地位。由於資料中心掌控許多資訊,在大數據分析技術發達的當下,可以自這些留存的資料背後取得趨勢、傾向與隱私等各種情報,因此資料中心的在地化趨勢亦隱含保護該國情報的關鍵意義,對於資料的蒐集、保護與管理層面,各國日漸看重,「資料主權」(Data Sovereignty) 的重要性也隨之浮上台面。
資料主權主張各國政府可以利用制定法律與治理結構,對於在國境內產生的資料擁有採集、管轄權,這項主張又與資料安全、雲端運算及科技政策等領域有緊密的關連。資料主權觀念的興起,與美國國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 NSA) 的「稜鏡計畫」(PRISM) 有關。
也因為稜鏡計畫的影響,2018 年3 月23 日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John Trump) 批准《域外合法使用資料澄清法案》(Clarifying Lawful Overseas Use of Data Act, CLOUD Act),明確規範政府對於資料蒐集、監視的範圍應採用「資料控制者標準」,也就是說無論通訊、紀錄或其他資訊是否儲存在美國境內,只要上述資訊屬於該服務提供者所擁有(Possession)、監管或控制的範圍,均應遵循美國規定,義務進行儲存、備份、披露通訊內容。此意謂美國政府提取境外資料的行為將被合法化,例如:只要美國聯邦調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FBI) 發出搜查令,即使微軟的資料中心設在愛爾蘭,不屬於美國境內,亦須向FBI 提交電子郵件或其他內容。
不過,這項新法案也提出在2 種情況下,服務提供者可以拒絕提供資料。例如:當目標對象不是美國人,也不住在美國境內時;或是服務提供者一旦披露內容將違反當地政府法律時,就可以向法院要求撤銷「資料提供」。
整體而言,《域外合法使用資料澄清法案》是司法主權的延伸,讓美國政府能合法監管美國企業在網路空間的活動,等同在網路空間上築起一道美國的疆界。受美國帶頭建立網路國界的影響,各國政府也同時跟進,著手進行資料數據相關的立法。為了避免各國競相立法「保護」本國利益,反而危及網路雲端產業的未來,就有業者呼籲美國應該進行國家層級的對話,在國家安全、消費者權益、產業創新,以及隱私問題等方面可以取得平衡,並且正視不同國家相去甚遠甚至互斥的法律規範。
在全球同步邁向工業4.0 的激烈競爭中,雲端科技、資料中心將扮演產業發展的關鍵角色,而其衍生的加值服務,更被視為東亞國家發展數位經濟的基礎,成就了印尼等新興東南亞國家的強勁崛起。反觀台灣,在目前戮力發展智慧工業與物聯網的前提下,對於資料中心的發展及趨勢更應多加關注,以強化自身的競爭利基。
為了提供更快速、便捷的雲端服務,搶占新興市場,Google、微軟都積極佈局東南亞。
印尼佐科威政權以優惠的投資條件、深具潛力的廣大市場,躍升雲端產業投資的最新目標。
各國若能針對資料管理與保護方式取得共識,雲端產業的發展才不至於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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