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博志 作者為前經建會主委、總統府國策顧問、台灣大學經濟系主任暨經濟研究所所長。現任台灣智庫榮譽董事長,為台灣經濟發展與國際金融專家。 行政院和立法院就《財政收支劃分法》發生了激烈的爭議。這項爭議的形式上是憲政的爭議,但我們目前的《憲法》似不易調解。而這爭議的內容本來該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合理的分工及支出方式,但現在卻更像是兄弟在搶財產而搶到不顧道理及家庭長遠的幸福。 在憲政體制現在不易發揮調解作用時,各方若仍希望國家發展及幸福,應該回來討論中央和地方工作與財政分工的合理方式,不要再運用政治力量做短期私利的政治計算,否則民意和選票最後將懲罰那不願意講道理的一方。
▲台灣行政院和立法院目前就《財政收支劃分法》發生了激烈的爭議。Adobe Stock 政府財政收支分配 國父孫中山早有主張 政府課稅及做各種支出的目的,是要提高國家人民整體的福利或幸福。為了這個目的,該用什麼方法課那些稅,以及該在何時花什麼錢,在經濟學和財政學中有很多分析及原理。至於該花的錢有那些該由中央政府,那些該由地方政府來決定及支用,主要的道理則比較簡單明確。那就是要看花錢要做那件事由中央或地方來做會比較精準而有效率。 中華民國國父、中國國民黨創立者及永遠的總理孫中山先生主張,凡事務有全國一致性的劃歸中央,有需因地制宜者劃歸地方。這也是目前《憲法》的原則。但現在立法院和行政院有關《財政收支劃分法》的爭議卻完全不管這個理念和原則,而像只是在搶錢,而不管這分法對全國人民福利的影響,甚至不管各地之間的分配是否公平。 目前因為民進黨掌握中央執政權,而國民黨掌握多數地方執政權,因此國民黨控制的立法院就想把鉅額的政府經費改分給地方政府,而完全不提這多出來的錢要用在什麼用途,未談論那些用途是否較適合由地方來執行,更未談論那些用途是否比中央因此而沒錢可做的事更有利於國家及整體國民。財政劃分是要更讓政府有效率地為國家人民做事,不是兄弟在爭財產,更不是土匪搶了人民的錢之後的分贓,所以政府經費要怎麼分配到中央和地方較為合理的問題,實在值得各界及全民再做更深入的討論。
▲台灣行政院和立法院目前就《財政收支劃分法》發生了激烈的爭議。Adobe Stock
日本的制度值得學習 而若依孫中山先生的主張,日本的制度可能很值得我們學習。日本的制度是先決定那些事務要由地方政府負責執行,計算各地所需做的每項事務的數量,評估其中每一件事,例如維護一平方公尺道路的合理經費,然後算出各地執行這些工作一共要多少經費。如果地方自有的經費不夠,就全部由中央補貼到夠,以讓各地人民都可以得到足夠的政府服務。這符合孫中山先生的主張,適合由地方做的事要讓地方有足夠的經費去做(請參閱:陳博志,〈財政收支劃分應以地方基本需求為主要依據〉,《台經月刊》,47卷8期,2024年8月)。 日本這套制度執行下來,只有東京自有的經費夠用,其他地方都由中央政府補貼。換言之,財政收支劃分辦法中分錢的部分怎麼分法,其實對東京之外的地方都不重要,真正的精神不在於怎麼分錢,而在於怎麼讓人民所需的地方政府服務都有錢可做。這才是服務人民的政府和制度,而不是搶錢的制度。 台灣多年來各種版本一直到最近立法院和行政院的版本,都浪費太多時間在做收入的分配,而不重視人民真正需要地方政府做的是什麼事。那些複雜分稅方式,大部分都沒有真正的道理依據。說得頭頭是道的獎勵地方招商等分配法,實際上根本禁不起仔細的檢視(請參閱:陳博志,〈稅收分成給地方不是鼓勵招商的好方法〉,《台經月刊》,47卷10期,2024年10月),甚至是讓有錢的地方分到更多錢的不公平制度。 「零和遊戲」非國家之福 立法院和行政院目前對立嚴重,若繼續用分稅分錢的想法,在哪種稅要分多少比例給地方,以及哪類地方要分到多少比例的經費,這些所謂分配公式上做談判,那都像是在做中央與地方,或地方與地方之間你多則我少的「零和遊戲」,衝突很難解決。這次較有權力的一方做了對自己有利的決定,下次權力結構及分配改變之後,新的有權一方又可能改變制度或再起爭議。這絕非國家之福,也非真正愛國家的政黨和人士該有的做法。 從國家的利益,也為了擺脫目前零和遊戲的爭議方式,財政收支劃分應由如何分錢的爭論,改為孫中山先生和日本式如何花錢服務人民的討論,大家提到更高的層面,共同來思考那些事情適合由地方政府做,而且讓地方政府有合理足夠的經費來做。 在什麼事情該由地方來做這方面,可依目前實際上的做法,以及日本財政收支劃分時所採用的事項做基礎,先決定那些工作由地方來執行較為合適。然後我們再依過去各地方辦理這些工作時每單位的經費,以及日本核定地方政府每單位的經費,研擬未來我們每單位的合理經費,以及其在不同縣市依地方條件可能須做的調整。
▲政府依國家人民整體利益所訂的財政分配方式,才是長期而言對台灣最有利的方。Adobe Stock 避免涉及政黨與地方不同利益 這些數字的討論必會涉及政黨及地方不同的利益及見解,因此難免仍會有些爭議。但各政黨未來會在那些地方取得執政權,會不會取得中央行政和立法權,都是不一定的事,所以大家依國家人民整體利益所訂的分配方式,其實反而可能是長期而言對大家都最有利的方式。這項討論若能提升到超越行政立法及黨派的層次,像國是會議或2001年的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那樣,在黨政人士之外也邀請社會其他具代表性之人士參加,則更能夠在共同研擬國家制度而非爭奪政黨及地方利益的氣氛下,得到更完善的中央與地方之工作與經費分配方法。 如果某些縣市依大家有共識的合理分配方法,只能分到低於目前分到的經費,為避免當地現在做的事情無法延續而造成損失,制度上應暫時維持那些地方現有的經費,甚至讓它仍有一點成長,直到依新方法分到的經費趕上現實為止。同樣地,若有地方分到的經費高於現有經費甚多,也應依它執行能力的逐漸增加,把它可分到的經費分年逐漸提高到依新方法該分配的金額,以免經費遽增時無法有效運用而造成浪費。我們也應檢討它過去是否被不公平地虧待,並再適度補償它過去可能受到的虧待。 應開闢新路線 逃脫現有零和爭議 國家政府有三權、五權以及地方和中央的分立,社會也有不同的黨派和意見競爭,其目的是要大家相互制衡而分工合作,不是要大家相互鬥爭而互相傷害。但相關勢力仍難免有些對立,甚至互相猜疑而形成對抗,嚴重時也可能把傷害對方或讓對方不能好好做事,當成競爭的手段甚至目的。 台灣現在已經有點掉入這種政治鬥爭的陷阱。這時只講要大家要為國家人民著想,要依國家利益來做事,可能已經不易使大家跳出鬥爭的陷阱,因為爭議成為你進我退的零和遊戲時,有些人很難拉下面子來妥協。此時較好的方法乃是跳開爭執你進我退的那條線,另外開闢一條和目前進退較不相干的新路線,而在其中較心平氣和地共同決定對國家人民較好的做法。《財劃法》若不再去爭各種其實沒多少道理依據的分配比例,改研擬地方合理該做的事情及經費,可以逃脫現有的零和爭議,因此應較可能建立對國家人民更有利的制度。而這也更符合孫中山先生及《憲法》的理念,以及經濟學的道理。
…本文摘錄自 看雜誌 2026/1月 第2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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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依國家人民整體利益所訂的財政分配方式,才是長期而言對台灣最有利的方。Adobe Stock
…本文摘錄自 看雜誌 2026/1月 第27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