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博志 作者為前經建會主委、總統府國策顧問、台灣大學經濟系主任暨經濟研究所所長。現任台灣智庫榮譽董事長,為台灣經濟發展與國際金融專家。 政府最近讓80歲以上的人不需證明健康條件有必要的巴氏量表,就可以申請僱用外勞;政府也想放寬目前要有數個小孩才能申請外勞的條件,改為只要一個也可以。社福人士則認為,讓外勞照顧小孩不利親情教育;辛炳隆教授也說不少家庭更想要讓小孩到公托機構而非由外勞照顧。這顯示各種政策即使有好的目標,卻也常有各種其他不見得好的影響,就像藥品常有副作用一樣。
政府決策需衡量正、副作用 政府決策最好要同時衡量各種正、副作用,再決定要不要做,要做時也最好有適當的配套措施,來降低甚至避免不良的副作用。因此對家庭放寬外勞的政策,也要配合機構等其他照顧服務的發展。 在現實上,人民和有權力的人常是先見到甚至執著於自己認為有利的主要目標,而忽視整體性的考慮及可能的配套。喜歡或拿得到主目標之利益的人,可能積極鼓吹這個政策,但副作用卻常因為較間接和分散,而易被忽視,也較難聚集夠大的力量來反對這個政策或爭取合理的配套措施。這特質常使很多政策的不良副作用未被妥善處理。台灣的外勞政策是明顯的例子,每次放寬外勞政策都說有明顯利益,但其副作用常被忽略或用不正確理由否定,明明該有且可有的配套措施則少被積極規劃和執行。 1990 年代要引進外勞時,我曾指出外勞多了之後將更難查緝非法外勞,但有人卻說有了合法就可減少非法。當時也有人要藉機引進中國勞工,所以當時的郝柏村院長想把外籍勞工改稱為外來勞工,以便讓各種開放政策可直接適用於中國勞工,但因政治較為敏感而被反對掉。如今有案的逃逸外勞已達到九萬人,相當於一個中型都市,比苗栗市人口還多,他們若集中到基隆市工作,會占有超過一半就業。用觀光或其他方式進入台灣非法工作的人也不少,並造成甚多治安問題。如果當時真的讓中國勞工來,因為少有語言文化障礙,可逃逸的人數和比例一定更多(目前逃逸最多的也是生活文化最接近的越南人)。就算只有九萬人,也大約是國軍現役人數的四成,必有嚴重的國安問題。 即使只就經濟而不管政治和治安問題,外勞人數增加通常會搶走一部分本國勞工的工作,而使薪資水準降低,馬政府時期實質薪資倒退回十六年前的可能原因之一,就是大量增加引進外勞人數。1990 年代開放外勞時,大家有注意到這個問題,因此也說要多引進互補性而非替代性的外勞。但後來大家在互補性這個條件上似乎沒有下多少工夫,馬政府時還要拿外勞來獎勵可能替代或排擠既有國內工廠和就業的自由經濟示範區工廠。

▲台灣家庭照顧的外勞,對不少家庭確實很有幫助但也有不少問題。Getty Images
家庭照顧外勞應有配套措施 家庭照顧的外勞對不少家庭確實很有幫助但也有不少問題,也有不少家庭可能更適合參加機構、日托,或到府照顧之服務。例如健康很差或還很好的老人,或者沒有家人可以監督輔導外勞的家庭,僱用外勞都不一定是最好的選擇。我有個朋友即曾請外勞帶小孩,因為語言溝通的問題,差一點沒及時注意到小孩有學習語言的障礙。至於外勞能力或愛心不合適的問題也經常發生。如果我們有更多更好的機構及到府服務可以選擇,對很多家庭可能比讓他們僱用外勞更好。 多年前我也曾指出,機構不只可以提供更合標準的服務,機構中若能做適當的工作安排,讓勞工可以兼顧自己的家庭和生活,應該會有更多不能住到提供全日服務的本國人力願意加入,也就是能提高本國勞工的工作機會。而機構若能像現在一些工廠那樣,合理安排本國和外籍勞工的分工方式,不僅可以降低成本,也可以給外籍勞工比住到雇主家裡24 小時更合理的工作條件。 但機構服務的利潤和在各地的需求量都不是很大,甚至不很穩定,政府也有種種規範來限制,因此並不容易靠市場機制而自動快速發展起來。政府若能訂定合理的標準,並給予合理的外勞配比,並輔導它們的發展,以供人民選擇,應該會比只放寬更多外勞引進的條件,更能幫助需要的家庭,並減少必須引進的外勞人數,而給本國勞工更多工作機會。所以在放寬申請外勞資格之際,政府也值得大力協助照顧機構和相關服務的發展。
忽視副作用及配套拖垮全民 我們在其他問題也常有只顧自己主要主張,而忽視副作用及其配套對策的情況。譬如說,去年柯文哲先生被羈押之後,我曾指出羈押雖常是不得不用的司法手段,但被羈押者的生活條件其實政府多花點錢就可以有改善空間。可惜民眾黨和國民黨卻只以政治鬥爭的態度或方式,要求釋放柯文哲,或者要修法把一些有串供之虞的人也一併不准羈押,而造成司法的困難。兩黨即使在其他地方強迫政府亂花數千億元,也不願意要求政府設法改善監所待遇。這就是因為他們的主目標是放出柯文哲和政治鬥爭,而不管其他副作用,也不管更該重視的監所人權人道問題。 《財政收支劃分法》藍綠輪流執政二十多年卻沒修或不敢修,就是因為利益衝突甚大、甚多,但這屆立委把主要目標擺在地方包圍中央搶錢,而完全不管其他問題,因此倉促甚至好像在立委們多不知明確內容的情況下,就通過了搶錢式的修法,結果鬧出分錢公式錯誤,而有三百多億元經費既無法分給地方,中央也不能動用的笑話。 其實早在修法前社會就有很多建議,我也曾建議學習日本已順利行之多年的制度(參見:陳博志,〈財政收支劃分應以地方基本需求為主要依據〉,《台灣經濟研究月刊》,47 卷8 期,2024 年8 月),以讓各地都有足夠卻也不致於可亂花的經費。我也指出,台北市過去因為首都的特殊因素而分到比其他地方更多經費,現在已成為該修正的不公平。但立法院不只修出錯誤的法條,台北市多分到的還比其他地方更多。換言之,把「搶錢」和「讓中央沒錢」當成主要目標之後,其他該合理考慮的事情已通通不被考慮。 普發一萬的政策目標被訂定在「買票」及「為難中央」之後,其他合理的資金用途(參見:《看》雜誌265 期本專欄)以及較能幫助窮人及改善景氣的分配方法及時機(參見:《看》雜誌270 期本專欄)也都被完全拒絕。

▲前副總統蕭萬長對於台灣是否適合總統制,有長期的觀察,現在果然應驗。圖為2009年9月10日,台灣新任行政院長吳敦義(右)在台北的就職典禮上接受前行政院長劉兆玄(左)授予的正式印章,副總統蕭萬長(中)在一旁見證。Getty Images
有權者應理性溝通 2024 年以來各種依法應由行政權提名和立法院同意的人事,也被國民黨和民眾黨拒絕,而使司法、考試、監察、甚至NCC等機構難以執行其任務,完全違背孫中山先生「五權憲法」之精神。 我有個親身故事也許可以解釋這種心態。1990 年代要修憲時,國民黨負責修憲工作的蕭萬長先生請我吃飯(當時我只是民間學者兼李總統的地下經濟顧問,所以吃飯的目的不是談修憲)。席間有位國民黨參與修憲的人士說,依他們的構想,「我們輸了總統還有立法院,再輸立法院也還有國民大會。」他說的那個「我們」似乎更重視政黨權力而非國家的順利運作發展。 當時因為有共識要拿掉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同意權,就是走向總統制,因此我問說,可不可能學總統制的美國那樣,讓部會首長的任命要經立法院同意。蕭萬長先生很有先見之明地告訴我,我們還沒有那種民主文化。美國即使朝小野大時,要經國會同意的人事案,通常也聚焦有沒有操守之類的汙點,不是違背憲政精神而說,既然要我同意就須用我要的人。蕭前副總統長期的觀察,現在果然應驗,真是不同凡響。政客和政治人物若不能把主要目標放在全國的利益,而是放在如何鬥垮其他政黨,就會不在乎政策的不良副作用及該有的配套措施。 2000 年民進黨第一次執政,我遇到劉兆玄前院長,他說他告訴國民黨的人說,以前民進黨在野可以胡鬧,因為民進黨是少數,鬧不成的;現在國民黨是多數,胡鬧會成真,所以不該胡鬧。但有些人還是要鬧。 當時要把每週工時由45小時縮為44小時,資方雖然同意,但卻怕將不好排班工作,所以希望有些彈性運用。可是勞方代表很擔心資方會濫用彈性而傷害勞工。我和勞工代表討論要怎樣的配套措施他們才安心,勞方代表黃清賢和林惠官等等先生也很願意講理溝通,所以最後勞資雙方同意在法條上把勞方擔心的各種情況一一明文排除。 但有些國民黨立委執意要為難,而故意把工時降到每週42 小時,即使當時國民黨連戰主席願意接受覆議改回44 小時,仍有立委只顧抵制而揚言說就是要讓民進黨不好做,而堅持要降到42 小時。不過到2001年政府舉辦「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要藉各界共識以推動政策時,很多國民黨人士都熱心參與支持,並通過了很多重要的政策。這些例子顯示,理性溝通以找出較好的政策和配套措施,並不是那麼難,存乎有權者的心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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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申請外勞資格及其他政策 都要重視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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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月 第27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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