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保、銀行不愛困境現形記
文●鄭郁萌、吳美欣 攝影●楊文財
▲以房養老不只是貸款制度,同時牽動健康、財務與居住議題,真正目的是讓長者能在熟悉的家中安心老去。
而且,當醫療費用與萬物皆通膨、平均壽命又持續提升,很多人原先的退休金規畫並不足夠,以房養老更成為換取現金流的手段。 但是許多人在諮詢或核貸後才發現制度問題,就連銀行也不見得樂意承辦。目前雖有十六家銀行開辦,承作件數與金額逾九成九卻是由背後有政府壓力的公股銀行包辦。 先前監察委員蘇麗瓊、王榮璋便提出調查報告,認為以房養老的成效待加強,要求金管會跟衛福部須研議改善措施。 究竟,這制度出了什麼問題?
▲監察委員王榮璋直言,以房養老由銀行承擔風險,政府卻未提供資源且相互推諉,是國家失職。程思迪攝 為何每月撥款少一萬元 老王抵押台北公寓的血淚告白 首先,錢究竟為何越領越少?一般房貸是銀行先撥一大筆錢,借款人逐月償還,本金越還越少;以房養老卻剛好相反,銀行每個月借一筆錢給屋主,時間越長,累積本金越高,利息也跟著增加。 以老王的例子(見下表),到第一百二十三期,他總計借了近四百六十八萬元,當月利息已超過一萬元。為避免利息把生活費全吃掉,銀行通常設定扣息上限,每月最多扣掉撥款的三分之一,超過部分先掛帳,等貸款期滿再處理。 
第一銀行試算,約申辦後第十一、十二年,利息便可能碰到三分之一上限。 「那時候客戶會比較有痛感,因為實拿金額只剩下原先的三分之二,」一名不願具名的銀行主管說,「現在剛好是開辦第十年,早期案件陸續走到這個階段,長者年紀更大,未來這類問題會更明顯。」 銀行不是沒有告知。申辦時會提供長達數百期的試算表、簽約過程錄音,並由外部律師見證與說明,高齡客戶還必須接受理解能力與受騙風險的檢核。 然而,對一名高齡申請人來說,「逐期增加利息」只是一行文字,少有人能具體想像八十五歲、九十歲時,每個月少三分之一的具體痛感。十年後照護需求大增、每月卻少拿一萬元,才是活生生的現實。 從立委時期就關注以房養老的監察委員王榮璋便很直接的說,在現行制度下:「我不會辦。」 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林怡均認為,這項工具原本適合的就是特定人。「他的儲蓄、勞退都不多,最後只剩一間房可以活化,才會建議用這種方式換取現金流。」 麻煩也正在這裡。越需要以房養老的人,往往越缺乏其他收入做為緩衝;當實領金額開始下降,他們也最難靠存款、投資或子女支援補上缺口。 對銀行而言,以房養老也不是一門好生意。一般房貸一次撥款、按月收款;以房養老卻得逐月撥款、每半年關懷客戶,還要處理律師見證、抵押權設定、失智後是否繼續撥款與繼承等問題。 「利率沒有特別高,管理成本卻比一般房貸高很多。」一位第一線承辦的銀行主管說。 此外,銀行還要承擔三種風險。 第一是長壽。六十五歲申辦三十年,若九十五歲仍健在,銀行也很難叫長者搬離住了一輩子的房子,但房屋價值若已不足以支撐新額度,也無法繼續撥款。 第二個是房子跟人一起變老。申貸時三十年的公寓,再過三十年已是六十年老屋。銀行也難以單獨都更或出售。 第三是品牌危機。「最怕長輩要辦,甲子女同意,乙子女卻認為銀行侵害了自己的繼承權,」銀行主管說:「我們不希望客戶簽完後,其他繼承人才跳出來說:你怎麼可以叫他拿房子貸款?」 王榮璋提醒,若沒有政府擔保,銀行只能保守估價、控制風險。多數民營銀行衡量各種成本後,幾乎沒有誘因積極承作,只剩下公股行庫礙於政府壓力願承接。他形容這是公股「不願拿、又不能不接的燙手山芋」。 而且回到老王的例子,他至少還有一間估價兩千萬元的台北公寓。但如果離開雙北,許多長者卻連申辦後能不能換到有意義的現金流?都是問題。 金管會資料顯示,全台以房養老案件近半數集中在北北基。其中一個很直接的原因,就是雙北房價較高、且未來持續看漲,銀行願意提供的貸款成數因此相對高。 兩棟當前市場價值一樣的房子,台北市最高可能貸到七成,但到了其他縣市,可貸成數可能降到五成。 高雄禾宜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李宜玲說,她接到的以房養老諮詢,九九%停在詢問階段。「南部房價不高,可貸成數又低,限制很多,對長者的實質效益不大,不像雙北公寓或舊宅可達千萬元,後續真正辦理的案件非常少。」 這項制度,被定位為高齡經濟安全工具,但房價較低、需要資產活化的長者,卻最難從中獲得幫助。 監察院調查發現,制度的癥結已不只是一張試算表,而是政策責任始終懸空。 跨越金融、長照、住宅 政策責任沒人扛,長者吞苦果 衛福部認為金融商品由金管會主管;金管會認為這涉及老人福利、退休生活與資產活化,應由衛福部統籌。監察院最後以「相互推諉」形容兩個部會。 「金管會懂金融操作,衛福部懂老人需求和服務供給,本來就應該一起做。」王榮璋說:「如果跨部會難以協調,也可以由行政院或政務委員出面。」 他認為,國家如今只要求銀行推出商品,自己卻沒有承擔政策風險,等於只做了半套。 那究竟怎麼做才好? 國外的逆向抵押貸款,同樣會遇到借款人長壽、房價下跌,以及債務超過房屋價值等風險。 差別只在於:國家是否真正願意進場。 美國的房屋價值轉換抵押貸款,由聯邦住房管理局(Federal Housing Administration, FHA)提供保險。不是讓銀行自己承受,賭一名借款人能活多久、三十年後的房子值多少,而是透過保險與政府擔保,一起承接極端風險。 韓國則由住宅金融公社主導住宅年金,提供政府保證與終身給付。即使借款人活得比預期久,仍能繼續居住,並按約領取終身給付。 然而,台灣卻停留在「政府鼓勵、銀行承作、個人負責」的模式:鼓勵銀行把商品推出去,尾端風險仍留在銀行和家庭之間。
▲以房養老核貸時,同樣現值的房子會因區位與流通性出現落差,北部最高可貸7成,中南部可能僅5成,也使申辦件數呈現北多南少。翁挺耀攝 不只逆向抵押貸款一條路 房產專家拆解晚年拼圖 張金鶚早在二○○九年就推動以房養老,當時他提出的不只銀行逆向抵押貸款,也包括售後租回等模式。但十多年過去,台灣真正發展的仍只有銀行貸款一種。 「關鍵是怎麼照顧老人,金融只是其中一項而已。」他主張制定專法,把銀行、保險、信託、資產管理、物業管理與社福組織都納入,讓不同條件的長者有不同選擇。 例如,他自己退休後,便選擇賣掉三間舊屋,換到一間在原生活圈、有電梯、物業管理的新社區,為了支付旅遊和每年須支出贊助學者研究的住房研究薪火傳承獎,他再以房屋辦理理財型房貸,需要動用時才計息,有錢時就還回去。 這套方法門檻不低,無法適合所有長者,卻提醒了一件事:退休並不是需求固定的三十年。 六十五歲時重視生活品質、七十五歲增加醫療支出、八十五歲後可能面臨失智與照護。張金鶚說:「同一個人不同階段需要會改變、同一棟房子也該有不同用法。」 在政策還沒改變之前,以房養老仍可做為補充現金流工具。前提是申請人已有基本年金、沒有強烈傳承需求,房屋條件也足以換到有意義的月撥款。 簽下三十年契約前,最重要的是得算清楚,十年後最需要錢時,帳戶裡究竟還剩多少。 這也揭示以房養老長期難以突破的核心問題:目的與手段始終錯配。政府期待兼顧老年經濟安全與在地安老,卻不提供相應的資源與風險分攤機制,只交由銀行依商業授信邏輯承作,結果長者得不到保障、銀行有苦難言、制度多年困在原地。 在這項制度改善前,長者不能把往後三十年的生活全押在一棟房子上,房子可能越來越值錢,屋主每月能用的錢卻越來越少。以房養老或許守得了住所,卻未必撐得起真正需要的晚年。 … 本文摘錄自 商業周刊 2026/7月 第20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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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王榮璋直言,以房養老由銀行承擔風險,政府卻未提供資源且相互推諉,是國家失職。程思迪攝

▲以房養老核貸時,同樣現值的房子會因區位與流通性出現落差,北部最高可貸7成,中南部可能僅5成,也使申辦件數呈現北多南少。翁挺耀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