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環評全面加嚴 企業綠電缺口恐擴大

藍白倉促修法六大環團憂心淨零目標將成空


藍白打著保護環境的口號,強勢修法加嚴光電環評,但粗糙修法可能引來諸多負面效應。不只六大環團發聲明表達疑慮,產業界也擔憂,修法幾近全面封殺綠能,將使綠電供給斷鏈。

撰文‧陳燕珩

一項影響甚巨、卻未經充分討論的粗糙修法,將讓台灣走向環境保護、綠能發展和出口產業競爭力三輸的局面。

十一月十四日,立法院在國民黨與民眾黨團強勢主導下,以表決方式三讀通過「光電三法」修法,大幅加嚴環境敏感區、山坡地、水面型和四十公頃以上光電案場環評條件,更針對國家風景特定區、脆弱敏感區等設下禁建條款。

法案三讀後,國民黨團書記長羅智強和民眾黨立委張啟楷都強調,這是一次讓環境得以被保護、農漁民能安心工作、光電業者能賺取合理利潤的「三贏修法」。

但包括地球公民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在內的六大環團,卻持相反意見,共同發表聲明指出,光電環評能部分解決環境及社會問題,但修法版本一味加嚴限制,缺乏細緻考量,恐怕矯枉過正,造成光電發展全面停滯,悖於能源轉型淨零的目標。


▲民眾黨團主導「光電三法」修法,主張全面加嚴光電環評,擴大適用範圍,但修法品質粗糙引來各界質疑。取自陳昭姿臉書

造成法律位階錯亂
架光電比蓋核反應爐還嚴


一樁以「保護國土環境」為名、卻引來巨大爭議的修法,緣自今年七月重創南台灣的丹娜絲颱風。

當時那場風災,造成逾十四萬片光電板毀損,回收問題引起各界關注;緊接著,朝野又為了水庫設置水面型光電是否影響水質,展開激烈政治攻防。

九月立法院新會期開議後,民眾黨順勢以強化光電審查規範為由,推動包含《環境影響評估法》、《發展觀光條例》和《地質法》在內的一系列修法,主張全面加嚴光電環評,擴大適用範圍。

然而,草案一出,就讓環保團體和行政部門緊急呼籲民眾黨團撤回提案,因為先不論修法內容,將環評標準直接訂於《環評法》母法,會立刻造成法律位階錯亂的後果。

修法之前,《環評法》第五條只明訂需要環評的開發行為,至於更細部的環評準則,則授權環境部透過行政命令《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規範,其中包含設置核電廠、火力發電廠、水庫或光電等不同開發類型設施的標準,環境部約每兩年檢討一次,三十年來已滾動修正十六回。

而民眾黨團的修法版本,是單獨抽出光電環評細則,直接塞進母法;其他對環境衝擊程度更高的設施如核電廠、火力發電廠的環評規則,則仍由行政命令規定。很難理解,架設太陽能板為何要比興建核子反應爐,接受更嚴格的看管。

遺憾的是,各界疾呼懸崖勒馬的聲浪,終究沒辦法擋下藍白執意推動修法。結果除了造成法律位階錯亂之外,更將對國內的再生能源與農漁業發展,形成多項負面效應。

不只環評加嚴,新法上路後,其實對綠電產業衝擊更為劇烈的「致命條款」藏在《發展觀光條例》中。

立法院三讀通過版本,在《發展觀光條例》明訂,未來「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禁建地面型或水面型光電;屋頂型和自用小型光電則不受影響。


影響現有魚塭秩序
有如將光電業送安寧病房


檢視交通部觀光署管理的十三個「國家級風景特定區」,除了日月潭、阿里山等地之外,目前容納台灣地面型光電主力「漁電共生」四成案場的「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也赫然在列。

「如果這裡未來被全面封殺,整個綠能產業可以直接打包關門了。」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常務理事王文蔚直言。

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祕書長陳郁屏則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台十七線以西的雲嘉南魚塭,是過去幾年電業商布局已久、正在規畫進場的區域。目前漁電共生只有地面型案場要做「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近年造成較多環境和養殖爭議的,幾乎都是不需通過這項檢核的屋頂型室內漁電案場。

修法後,禁止在雲嘉南興建地面型光電,屋頂型光電卻不受影響,可能導致已投資的廠商轉作室內案場。「立委修法聲稱是要照顧環境,實際上卻迫使業者走向對環境、養殖者更不友善,漁電更不相容的室內型案場,影響現有魚塭秩序,這是最荒謬的事。」陳郁屏直批。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黃斐悅也強調,環評標準本來就應該嚴謹討論,環團沒有反對修法,但管制的光譜怎麼劃設,修法版本的審查條件是否做到精準把關,提案立委事前沒有充分跟各界討論,囫圇吞棗就將法案通過。

另一方面,修正後的《環評法》規定,光電「 裝置容量在四○MW(千瓩)以上」或「面積四十公頃以上」的案場,不分區位、條件一律得做環評,這也形同將垂死掙扎的光電業,直接送入安寧病房。

一名光電業者解釋,在台灣蓋光電案場,業者得自己拉電網,但地方饋線缺乏,以一六一KV(千伏特)的電纜為例,拉一公里到變電所的成本是一億元;興建一座共同升壓站,又要再花上三到四億元,案場規模至少要達一百公頃以上,才符合成本效益。

目前,一座漁電共生案場從規畫到發電的程序,就要走六至七年,現在加上環評,等於要多付兩年租金給地主;即使通過環評,還可能遇上縣市政府壓案不核、農業部和能源署不放行,讓業者原本就難以承受的不確定性和風險再被推升,「修法一過,未來大型案場全死,案量至少減少六成。」他悲觀預估。


▲台灣地面型光電主力「漁電共生」案場,有4成位在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依修法版本未來將被禁建。攝影·蕭芃凱

37業者加入RE一○○
影響台積電、鴻海減碳承諾


業者透露,目前不少光電外商公司,包含韋能能源、麥格理資產管理集團和永鑫能源,都已在內部進行裁員,有意撤出台灣。

據了解,修法通過後,一名綠能外商負責人第一時間回報母國總部,公司高層直呼「不可思議」,認為台灣經濟與半導體和AI產業緊緊扣連,「他們不懂這些產業需要綠電嗎,怎麼會讓這種粗劣的立法破壞產業發展?這樣做的後果,不是毀了我們的綠能事業,而是摧毀台灣的國家競爭力。」那名高層語帶不解表示。

根據經濟部資訊,台灣以半導體供應鏈為經濟核心,國際客戶幾乎將綠電列為必要合作條件,目前已有台積電、鴻海等三十七家業者加入RE一○○倡議,合計市值達五十二兆元新台幣。若綠電發展受阻,無疑會影響企業減碳承諾,削弱台灣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對經濟發展產生實質衝擊。

對綠電供給「斷鏈」的焦慮不安,早已在產業界發酵。

國際半導體產業協會(SEMI)全球行銷長暨台灣區總裁曹世綸不諱言,台灣的資通訊(ICT)和半導體產業鏈,高度依賴美國市場,儘管川普政府對於再生能源有不同想法,但美國企業界對綠電的需求和承諾不變。

他透露,今年九到十一月,包括微軟、谷歌等國際大廠主管都相繼來台灣,對於台灣推動綠能進度延後,以及衍生的不確定性,表達高度關心與擔憂。甚至,這些大廠也提出希望結合台灣半導體製造業和供應鏈,共同進行綠電採購。

「綠電不是單純的企業社會責任,而是台灣高科技製造業競爭力與供應鏈存續的重要基礎。」曹世綸說。

如何兼顧環境永續、農漁民權益及綠電產業的發展,是台灣不可迴避的艱難挑戰;但若不願理性啟動社會溝通,倉促地透過強壓式修法,病急亂投醫,反而會讓台灣走入全盤皆輸的困境。 閱讀完整內容
今周刊2025/11月 第15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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