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買第2屋如何符合首購條件?

房貸成數、寬限期條件差距甚大


撰文:林帝佑


▲達志影像

2024年下半年開始,不少民眾為「貸」所困,小劉夫妻也是其中之一。兩人在結婚之後,買了1間自住房,並採用共同登記的方式持有,隨著孩子漸漸長大,兩人萌生了換屋的想法,但同時想保留「起家厝」,有了共識,兩人便開始看屋。

尋尋覓覓大半年,兩人找到了理想的物件,卻在詢問貸款時發現,不管由誰作為房產的登記人,貸款最多只能5成,且無法申請寬限期。這樣的貸款條件,與首購的貸款最多8成、可申請寬限期差距甚大,於是小劉夫妻只好先放棄,花點時間釐清貸款的問題。

為什麼夫妻兩人合計只有1屋,卻都沒有首購的資格呢?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解釋,因為在國稅局的財產清冊上,夫妻共同持分,表示兩人名下都會有持有房屋的記載,因此都無法再申請首次購屋貸款。

然進一步來看,房產登記人跟申貸人是兩件事,若房產登記由夫妻共同持分,在辦理第1間房的銀行貸款時,仍會有不同的授信方式,將影響未來第2屋的貸款條件(詳見表1)。


第1種:銀行會以信用條件較佳的一方作為借款人,另一方則是擔保物的提供人,這樣的申貸方式,在購買第2屋時,非借款人不會被銀行認定是第2筆房貸,而是「有房、無貸」,所以仍然可以申請貸款最高8成,但不能主張寬限期。

第2種:夫妻兩人共同列為借款人,這樣的狀況,在第7波選擇性信用管制的限制下,因兩人名下皆有房貸,所以購買第2屋時,只能貸款最多5成、不得申請寬限期。

然而,不管第1間房是採用何種授信方式,對買方來說,能夠爭取首購的資格仍舊比較有利,除了貸款成數、寬限期的差異外,鄭文在表示,連貸款利率也會不一樣,目前非首購的利率約2.8%起跳,首購的貸款利率則約2.5%。

可透過夫妻間贈與
爭取首購資格


要如何爭取首購的資格呢?高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陳碧源表示,一般銀行在認定首購資格時是「認貸不認房」,不過若想爭取寬限期,則基本上要符合無貸、無房的條件,且銀行只會看購屋名義人的狀況,配偶、二親等等不列入考慮,也就是說,配偶有房、有貸也沒有關係。

因此, 如果夫妻的第1 間房,原先採用共同持分的方式登記,此時可以透過夫妻間贈與,將原來共有的房屋、土地所有權移轉給其中一方,贈與完成後,如果原先的貸款,是由兩人同為借款人,也必須去原貸款銀行申請變更借款人,將打算另購新屋的配偶,從聯徵上的借款人刪除,才算完成。此時,其中一方將變成名下無房、無貸,符合首購資格的買方。

一般的房產贈與,需要課徵贈與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不過夫妻間贈與免徵贈與稅與土地增值稅,只剩下契稅需要注意。贈與的契稅是以房屋現值的6%計算應納稅額,因為計算基準是房屋現值,而房屋現值會隨屋齡折舊而遞減,因此舊屋的契稅金額通常不會太高、新屋的契稅則較高。

夫妻購買第2屋
節稅重點在戶籍登記人


贈與等相關手續完成之後,要購買第2屋時,鄭文在提醒,貸款的問題雖然已解決,但後續要考慮的是第2屋的持有稅、以及將來若出售的房地合一稅等相關節稅問題。買賣房產,除了房產登記人、申貸人之外,節稅的重點往往是「戶籍」內的登記人。

持有房產時,每年需要繳納房屋稅、地價稅,想要爭取自用房地的稅率優惠,需要符合相對應的條件,若欲兩者皆符合自用,則應同時滿足:

1.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2.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並辦竣戶籍登記,且須實際居住使用。

3.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只限1處。

4.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公尺。

如此,可享有房屋稅單一自住稅率1%、地價稅0.2%的優惠(詳見表2)。


若將來有出售的打算,則要留意稅額通常較高的土地增值稅以及房地合一稅。要兩者同時符合自用優惠,需滿足:

1.交易前6年,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2.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並辦竣戶籍登記,且須持有並居住連續滿6年。

3.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公尺。

4.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房地合一稅自住房地優惠。

以上符合,可申請土地增值稅的「一生一次」,優惠稅率是10%;房地合一稅的部分,則有400萬元免稅額,超過部分適用優惠稅率10%。

但是要特別留意,房地合一稅的自用條件較為嚴格,設籍的狀況必定要包含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如果戶籍登記中,僅有「已成年子女」或「直系尊親屬」,如父母親、祖父母,則無法申請房地合一稅的自用優惠。整體來看,最簡單的方式,陳碧源認為,就是夫妻兩人分別登記戶籍在2間房屋內。

不過針對「須實際居住」才適用自用房地優惠之條件,現行稅務人員在稽查時會很仔細,譬如要求申請者提供就醫證明、社區出入紀錄、水電帳單等,以證明實際居住之情事,若稽徵後認為無實際居住,則房地合一稅的自用優惠常會遭到否准,應特別注意。

辦理預告或抵押登記
避免配偶未經同意售屋


最後,鄭文在補充,為了爭取首購資格,夫妻透過贈與或是第2屋購買後,2間房產都將各由1人持有,這表示可以單獨出售,不需要經過配偶的同意。若擔心家庭資產在無共識的狀況下被另一半出售,在辦理產權登記時,可以請地政士協助辦理預告登記或者是抵押登記。

也就是其中一方要出售房屋的時候,必須配合另一半出具預告登記塗銷或是抵押權塗銷同意書,才能夠辦理過戶或將抵押權塗銷登記,因為需要另一半提供相關資料,如此可達到通知配偶的效果,以達制衡的目的。 閱讀完整內容
Smart智富2025/2月 第3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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