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實高齡經濟安全及失智失能長輩醫療照護人權?

如何藉由「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 落實高齡經濟安全及失智失能長輩醫療照護人權?


文.張淑敏


▲圖片來源:iStock


去年四月報名「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培訓課程時,我就很清楚,「證照非萬能」,頂多是「執業」資格,且以金管會對於金融從業人員「專業」的要求,證照永遠不嫌多。但是還是抱著一絲希望,期待這次跨領域的培訓課程,是金管會、衛福部等主管機關,終於正視「高齡金融剝削」的嚴重性,藉由「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人才培訓後,能促進高齡經濟安全及醫療照護的人權保障。

上完九系列最後一系列八小時的課程,從案例研討中,學員的提問也更犀利了!

【請問老師】

「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在高齡社會中的角色,可擔任的工作是在那一個環節?

1.與「照顧管理專員」、「個案管理師」等等的照顧專員角色有何不同?

2.與銀行「信託業務員」的角色有何差異?

【請問老師】

請問同樣做這些助人行為,為何需要這張高齡金融證照?如果政府沒有執業證照要求的話?

【請問老師】

社福團體擔任「信託監察人」需要收費嗎?

而繼第一堂課請教老師關於證照定位:

【請問老師】

金管會、信託公會、銀行業者對於「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的定位為何?是做為金融第一線從業人員向高齡者銷售、招攬金融商品時必備的證照之一,或是成為內部「法遵」、「業務控管」、「稽核」等第二道、第三道防線人員需具備的資格? 「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是否可成為「意定監護監護人」、「安養信託監察人」的「人才庫」人選?或是專門技術執業人員可收取諮詢報酬的資格?

我也更進一步提出建言:

金管會應該協助「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的定位及職涯發展。請金融研訓院轉達以下建議給金管會、信託公會:

1.長照制度應該納入「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的角色,才能適時協助民眾申請監護/輔助宣告、成立安養信託、以房養老……,以確保失智、失能長輩不被金融剝削,長輩的資產能運用於其本人的醫療照護上。

2.將「高齡規劃顧問師」納入「意定監護監護人」、「信託監察人」人才庫。

主管機關日理萬機,政策推動有時緩不濟急,民間的力量卻是激盪彭湃,迅雷不及掩耳。今年初凝聚一群跨領域專業人士,我們決定成立全國性社會團體,一起發揮這張證照的功能,貢獻高齡社會!

「當你真心渴望某件事物,整個宇宙都會聯合起來幫助你完成」!從協會發起到舉辦成立大會這近半年來,我們協會的核心任務∼建立專業的「意定監護人」、「信託監察人」人才庫及制度,也從原本萌芽的初步構想,架構逐漸清晰。以協會「法人」的身分擔任專業「意定監護人」、「信託監察人」的職務,不僅可以解決「自然人」生老病死,「承諾」可能被迫中斷的問題,由符合積極資格、消極資格的會員擔任「履行輔助人」,協會負責監督管理相關業務的履行,更可以讓專精於各領域的「履行輔助人」共同為同一個案而努力,讓個案的晚年照護權益更周全!

因為「意定監護人」不僅僅是負責個案的財產管理,尚可包含「生活管理」、「醫療契約、住院契約、看護契約、福利服務利用契約及照顧機構入住契約等事項」、「處理委託人行政救濟、訴訟、非訟或訴訟外紛爭解決事宜等」、「申請及領取甲方各項退休金、保險給付、津貼、補助,及辦理各項福利身分資格之取得與變更等事項」,不同的委託事項,由協會幫個案組成的小組定期討論、檢視「履行輔助人」執行狀況,遠比單獨委託一位「自然人」擔任意定監護人,能夠發揮更大的效益!

你在煩惱誰適合擔任你的「意定監護人」、「信託監察人」嗎?「中華民國高齡金融暨長照跨領域發展協會」即將正式啟動,成為台灣民眾高齡金融保護與經濟安全的守護員!

(本文作者張淑敏曾任外商銀行銀行保險部主管(副總)暨簽署人,現為「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某籌組中全國性社會團體「發起人代表」) 閱讀完整內容
理財周刊2022/6月 第11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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