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遭廢、修新法太耗時 藥品負面表列疑慮多
今年四月,動物使用人藥新制引起軒然大波,僅兩成動保藥登錄率,讓寵物無藥可用的憂慮蔓延,農業部註銷原先預計七月上路的辦法,重新再來,獸醫界傾向的兩大解方曠日廢時,完善現有機制更務實。 撰文‧林良昇 今年初以來,台灣爆發動物用藥「丁丙諾啡」(Buprenorphine)的缺貨之亂。這款治療貓咪最常使用的嗎啡止痛藥物,廣泛用於手術、創傷、胰臟炎、泌尿道炎等治療,近期卻因為藥商停止供貨,讓獸醫師無藥可用。 雖然政府隨即啟動「寵物緊急需用人藥治療平台」,設法調度;但一名獸醫師透露,「我們向獸醫全聯會提出申請的第十六天,還沒收到紙本公文回覆,根本無法向藥商買藥,緊急平台一點都不緊急啊!」 這場缺藥風暴,讓全台超過三百萬個毛小孩家庭,陷入集體焦慮,因為不只上述特殊止痛用藥,包含貓犬急救的強心劑、支氣管擴張劑、代用血漿等緊急藥品,都可能在關鍵救命時刻,面臨斷藥危機。 而這起風暴的源頭,正與台灣十年來殘缺不全的動物用藥制度密切相關。 瓶頸〉跨部會法規出現矛盾 由於市面上專用於寵物的藥品品項不足,長期以來,獸醫師在臨床上,普遍使用人用藥品治療寵物,比率高達七成。然而,過去法規未授權下,獸醫師使用人藥形同遊走灰色地帶,出現適法性疑慮,甚至有供藥廠商因此挨罰。 經過長期商量討論,農委會(農業部前身)在二○一五年修正《動物保護法》,明定獸醫師得在動物用藥不足時,使用人藥診療犬、貓及非經濟動物。當年修法以「動物藥優先、人藥補充」為原則,讓獸醫師使用人藥治療寵物明確合法化;但是在執行層面,仍缺乏更細部的管理辦法。 農委會雖然開啟這扇「例外之窗」,卻尚未建立後續執行配套,加上《藥事法》明定,人用藥品需要經過藥商批發販賣,但購買者權限未明確包含獸醫師,導致兩部法規出現矛盾,許多藥商不願供貨,獸醫師臨床上仍面臨缺藥困境,藥品流向也難以有效管理。 歷經約十年的制度空白期,農業部遲至二四年二月才公告《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稱《管理辦法》),詳細列出七百多項可用於動物的人藥清單,經核准登錄、改標為「動物保護藥品」(以下稱動保藥)後,可供獸醫師使用,新制預定今年七月上路。 這套《管理辦法》採取「雙軌制」,針對取得動物保護用藥的七百多項藥品,動物醫院可以直接向藥商購買;至於未完成動保藥品登錄的藥品,獸醫師可開立處方箋,交由飼主向藥局購買。如果雙軌制供藥,還無法滿足國內診療需求,也可透過專案進口機制,向農業部申請從國外輸入所需的動物用藥。 三管齊下的機制,看似回應了獸醫師無藥可用的困境。然而,今年三月,獸醫師公會卻發現公告的七○一項動保藥中,藥商僅登錄一四四項,約占兩成;未來在登錄不足的情況下,很可能連最基本的品項,都出現飼主得充當「快遞」,到藥局買藥給獸醫師使用的荒謬情景。 其實,考量供需市場、成本等眾多因素,不難理解為何藥商沒有改標、登錄動保藥的誘因。 首先,人類用藥是由衛福部食藥署主管,以嚴格的《藥事法》規範,藥商供藥要符合西藥藥品優良運銷規範(GDP),對藥品的品質控管,包含儲存、運送過程等,從藥商、藥局到醫師端,都由衛福部管轄。 至於,經濟動物藥品管理規定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寵物藥品則受《動保法》規範,與獸醫師同歸於農業部管理,「人類用藥」或「動物用藥」存在本質差異,管理密度也不同。
▲今年4月一場動物醫院的缺藥危機,延燒成飼主對「動物用藥新制」的不信任而上街抗議,最終新制喊卡,重新研議。攝影·陳睿緯
爭議〉《管理辦法》配套不足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祕書長李懿軒指出,這套原定今年七月上路的《管理辦法》,要求藥商將人藥「改標」為動保藥,目的就是確保流向管理,避免這些藥物再提供人類使用,致生藥物濫用風險。 但對藥商供應端而言,改標勢必增加成本,更何況動物醫院經營規模遠小於一般醫院,也沒有健保給付,代表動物醫院需要花上更高昂的藥價才能取得藥品。 一位專做進口藥代理的業內人士不諱言,進口藥改標需要原廠同意,若改登錄為動保藥,必須再耗費成本重談合約,而動物醫院用量其實不大,「算一算,一定會賠本。」 更關鍵的是,這些動保藥的本質仍是人藥,近年缺藥情形頻繁,「人類都缺了,獸醫更買不到。」一名藥商直言,動物醫院購藥的量,一次頂多兩、三罐,大醫院動輒幾十萬顆,還有簽訂合約,未供藥會被罰款,藥商絕對會優先供給大醫院。 眼看七月新制就要上路,卻因為用藥登錄不足,引發毛孩飼主群起恐慌。於是,農業部先緊急宣布改為「公告制」,將七百多項動保藥品全數開放使用,並新增寄存備藥機制,讓特殊用藥提前儲備在動物醫院,確保急診、夜間或偏鄉地區可即時提供藥品,讓醫療不中斷。但這項補破網的作法,仍難掩爭議,在各方炮火下,農業部最終在四月二十二日註銷這套《管理辦法》。
補救〉改公告制、新增寄存 走過十年,一切回到原點。然而,現行《動保法》框架下,仍然需要更細緻的動保藥品管理機制。 多數獸醫師主張,直接修正《藥事法》,或將動保藥品改採「負面表列」,是最有效的兩項作法。 儘管已有立委提案修正《藥事法》,新增「獸醫師條款」,授權動物診療機構可以購買人藥。但整部《藥事法》的設計,未考慮藥品用於動物的情境,且獸醫師由農業部主管,而非衛福部。就連衛福部部長石崇良也直言「沒必要」修《藥事法》,回歸《動保法》即可。 此外,也有獸醫師倡議,將《動保法》中七百多項「正面表列」的動保藥,改為「負面表列」,只公告少數不允許使用的品項,其餘全部開放。 獸醫師龔建嘉就認為,寵物類動物用藥大多數與人類通用,涵蓋最基本的點滴到心臟、癌症用藥;獸醫師本來就有學藥理,若開了藥卻無法自己進藥、給藥,甚至被限制哪些藥物不能使用,反而無法釐清用藥責任。 從國際來看,美國針對動物用藥採負面表列,幾乎是各國最寬鬆的用藥制度;日本則將動物藥和人藥分流管理,採正面表列,管理邏輯與台灣相近。 一名藥商直言,台灣藥品管理從未看過負面表列,況且藥品種類會增多,若採負面表列,等同有新藥未經審查,就直接認定可使用於動物,恐衍生用藥爭議。 儘管這兩大改革方向,可以讓獸醫師用藥更便利,但修法重塑管理架構,曠日廢時;採負面表列又面臨藥品管理疑慮。目前先在現有《動保法》下完善機制,應是較務實的路徑。 中華民國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譚大倫認為,已註銷的《管理辦法》,其實只要照先前修正方向,將動保藥改為「公告制」及新增寄存機制,就能解決大部分問題。 採用公告制後,就不會有藥商不登記、導致藥品種類過少的問題;寄存機制將藥品放置於動物醫院,也能解決第一線的緊急醫療需求。至於動物醫院規模小導致的成本困境,得由擴大採購來解決。譚大倫表示,公會將考慮規畫進行有規模的聯合採購,穩定供藥來源。 防檢署也認為,應在現有框架下精進,接下來將簡化行政程序、提升供藥及時性與飼主便利性,並兼顧用藥安全。 已經空轉十年的寵物用藥管理,需要行政機關加速搬開路障,提出更完善且務實可行的機制。
非經濟動物 不以生產肉、乳、蛋等為目的,主要作為寵物、陪伴或展示的動物,例如犬、貓等。 … 本文摘錄自 今周刊2026/5月 第15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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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用藥陷兩難 優化現有機制才務實
今周刊
2026/5月 第15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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