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教保推六年 政府衝刺、民企興趣缺

公司設托大不易籲檢視對策、增加補助


政府推動零到六歲國家幫忙養,鼓勵企業在職場設立托育設施,讓員工就近送托,但政策推動六年,僅六家民間企業響應,檢討法規限制、提高誘因、增加公共托育量才能催生。

撰文‧林良昇

現年四十歲、在成衣大廠儒鴻工作的Ray,與擔任幼教老師的太太,育有一名未滿兩歲的孩子。從住家基隆到新北市新莊上班的他,每天開車往返至少一個半小時,孩子的托育接送,曾是夫婦倆生育前的一大煩惱。

所幸,三年前公司推出一項友善育兒服務,讓Ray得以暫時拋開後顧之憂。

走進新莊副都心一座地下四層、地上十九層的商業大樓,這裡是儒鴻新設的企業總部所在,內部除了常見的銀行、餐廳和辦公室,一樓設有三十五坪大、由儒鴻委託中華兆陽文教發展協會辦理的托嬰中心。


儒鴻在總部一樓設置托嬰中心,員工可在上班前將兒女送托,下班後再和孩子一起回家,不用奔波接送。

儒鴻在二○二二年十一月打造這家托嬰中心,聘用專業托育人員,內部托嬰安全措施、遊具等一應俱全,家長可在外側走廊透過透明玻璃,清楚看見孩子的動態。Ray每天上班時可以直接送托,下班後原地接孩子回家,不只省去行車勞頓的時間,還能隨時就近照看孩子的狀況。

這座托嬰中心,不只提供儒鴻員工未滿三歲子女的托育服務,也開放收托周邊企業員工及居民子女。營運三年多來,三十五個名額搶破頭,還有近三百人排隊等候。儘管每月收費兩萬元,但扣除政府每月發放的準公托托嬰補助一.三萬元,以及儒鴻加碼的每月五五○○元補助,員工送托到自家公司托嬰中心,幾乎不須額外負擔。

托育不完備 雙薪家庭拒生孩

然而,不久後,Ray的孩子超過三歲,就得從托嬰中心「畢業」,進入就讀幼兒園階段。即使如儒鴻這般規模的上市公司,也很難提供標準更高、更講究教育功能的附設幼兒園服務,Ray只能拚運氣抽公幼,或尋覓所費不貲的私幼。

孩子的托育難題,一直是台灣許多雙薪家庭對生子卻步的原因之一。

根據勞動部二四年的「僱用管理就業平等概況調查」,台灣員工數逾一百名的民間企業中,只有一.七%設置托嬰中心、幼兒園等職場托育設施;此外,逾七成企業提供托兒津貼、居家托育等「托兒措施」,但有逾兩成公司,未設上述兩種友善托兒服務。

由於比起托嬰中心,幼兒園師資須有教師和教保員資格,設置門檻更高,使得企業職場幼教不易推動。教育部在一九年七月曾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訂定《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為政府機構或私人公司成立「教保中心」,制定遊戲規則。

這類教保中心的設計,提供與幼兒園相近的服務,但具有更大的彈性,讓企業得以降低提供托育服務的成本,優先托育自家員工子女;設置條件上,採取混齡收托、不強制要求戶外空間等折中作法,更提供延長照顧、寒暑假加托等彈性服務,友善職場育兒。

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幼兒園部副主任呂佳旻指出,政府當初的規畫設計,是希望讓員工數在一百人以下的中小企業,可以透過職場互助的形式,提供托育服務,友善職場環境。甚至,若有收托餘裕,也允許招收同棟建築物所在公司、非政府組織的員工子女,甚至是附近居民幼兒,達到擴大周邊區域托育量能的效果。

二○年五月八日,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召開會議,針對擴展職場教保服務,做出「由公部門率先推動」決議,並納入二一年的「少子女對策計畫」。

行政院登高一呼,公部門紛紛動起來響應,截至二五年七月底,全國教保中心已從二○年的八家,快速成長到一三四家。而且不只政府機關,如台北捷運、台電等公營公司,也會運用空閒場域設置,增進員工福利。





辦公室不適幼童 改造耗成本

但是這六年多來,教保中心在民間企業推展的進程,卻幾乎原地踏步。

據教育部統計,全國目前一三四家教保中心,僅有六家由民間設立,占比不到五%,更全部集中在雙北地區。

為何這項立意良善的政策,難以在民間落地?實際走過這一遭的組織,最了解個中難處。

目光轉向新北市汐止科學園區的遠雄U-TOWN大樓四樓,由福智文教基金會於二四年八月設立的「澄心教保中心」,就是少數的六家之一,也是全國首家加入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的教保中心。

成立近三十年的福智文教基金會,長年投入教育服務,也有經營幼兒園的經驗,多年來運行的理念之一,就是「鼓勵生育」。由於福智的總部位在同棟大樓,約有三百名員工進駐,內部希望「從自身開始做起」,因此萌生設置教保中心的構想。

「整個設置過程就是理想很美好,現實很殘酷。」回憶起長達逾三年的籌畫過程,福智文教基金會執行祕書許佳雯不諱言,從一開始就困難重重。

首要難題是場域的適法性,在職場設置托嬰中心和教保中心,最理想的地點就是與公司同一場址,讓員工就近托育;但這些原有的「辦公空間」,卻往往不符合相關法律規範。

舉例來說,澄心教保中心設置在商業大樓內,依照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基金會得先將四樓的空間,從商業用地變更為文教用地;其他如防火門、裝修等消防規格,對於教保中心的要求也與一般商辦不同,必須進行大幅改造。

呂佳旻指出,原先設計給大人工作的環境,本來就難以與孩童托育需求互通,因此在《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中,原本對於教保中心設置規範較為寬鬆,例如不需要盥洗室等設施;但在二二年以後陸續修正法規,提高設置標準,目前設於樓層建築內,改為只能使用一至三樓,對部分企業形成設置門檻。

再者是經費問題。依照儒鴻和澄心的經驗,在職場育兒設施正式運作前,公司至少要先砸五百萬元,「當年設置時,政府補助僅約二、三百萬元,遠遠不夠。」儒鴻行政部經理陳勇達說。


福智基金會在商辦大樓成立職場式教保中心,不只服務自家員工,也提供周遭公司員工的幼教服務選擇。

幼教缺人力 教保中心難擴張

事實上,勞動部也觀察到這個現象,為了提升民間企業設置誘因,制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針對新興建托嬰中心、教保中心等托兒設施,二五年起最高補助由三百萬元提高為五百萬元。

然而,即使補助金額拉高,對一家企業而言,除非員工流動率非常大,持續有育齡家庭的新員工加入,否則托育需求不會長年存在。呂佳旻直言,「花大錢打造托育空間,但是幾年後,可能沒有孩子會收托進來,多數企業自然就會卻步。」

另一方面,一般企業不具有熟悉托育、幼教的人才,必須委託其他團體承辦。舉例來說,長期提供托育服務的彭婉如文教基金會,至今已承辦公家機關十八家教保中心,量能有限,也不接私人公司委託,而整體幼托人力也不足,「成立教保中心以來,我們最大的困難就是找老師。」澄心教保中心主任郭怡樺坦言。

福智文教基金會幼兒教育督導陳宥蓉認為,現有法規彈性不足,例如澄心的環境及規模,以幼兒園標準應可收到七十至八十人,但教保中心法規限制最多只能收到六十人,托育需求無法被滿足。

呂佳旻則指出,目前在職場設置托育設施,對企業不符成本效益,對整體托育量能只是提供「點心」,無法完全滿足現代父母的托育需求,政府仍須加強補足公共托育服務來因應。

職場所提供的托育服務,被視為是友善育兒的重要措施,政策立意良善,但推動多年難落地,該重新盤整對策,公私合力才能為抗衡少子化增添民間助力。

… 本文摘錄自 今周刊第2025/12月 第1513期
閱讀完整內容
今周刊2025/12月 第1513期

本文摘錄自‎

職場教保推六年 政府衝刺、民企興趣缺

今周刊

2025/12月 第15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