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廢棄藥物可自行丟棄嗎?還是需要帶回醫療院所處理?
A:對於抗生素、荷爾蒙製劑、抗癌藥物、免疫抑制劑、管制藥物、針劑針頭等危害性較高的特殊藥物,應送回醫療院所處理,若隨意棄置,可能會造成水源、土壤汙染或清潔人員不小心被尖銳物品扎到風險。若是像感冒化痰藥、退燒止痛藥、腸胃用藥等一般類型的藥物,則可自行在家處理,可將藥錠或藥水去除包裝後,與使用過的茶葉、咖啡渣或擦手紙一同混合置入夾鏈袋內,密封後即可隨著家庭垃圾一起清除。
Q2:如何分辨廢棄藥物是一般藥物或是特殊藥物?
A:部分民眾領藥後會自行分裝而丟棄藥袋、藥物原包裝,但此舉會增加藥物辨識的難度,建議領藥後保留藥袋、藥物說明書、原包裝等資料,以方便辨識藥物種類與藥物有效期限。若不清楚廢棄藥物的種類與處理方式,可向醫療人員提供藥袋、藥物說明書、原包裝上的藥物資訊,並依醫療人員指示正確處理廢棄藥物。
Q3:沒有拆封使用過的藥物,可交回醫院回收再利用嗎?
A:民眾餘藥回收後,皆會進行廢棄藥物銷毀,不會再提供給民眾使用,以保障民眾的用藥安全。
Q4:藥物是否可放在冰箱來延長使用期限?
A:各種藥物適合的儲存方式並不相同,並非所有藥物皆適合冷藏保存,倘若藥物置於不適宜的溫度、溼度、避光條件,則容易導致藥物安定性受到影響而變質。
建議領取藥物後,按照醫療人員指示、藥袋、藥物說明書所提供的儲存方式存放藥物。用藥前應再次確認藥物的外觀、氣味、有效期限是否異常,以免使用到變質藥物而產生安全疑慮。
Q5:沒吃完的藥可否分送他人使用?
A:每個人的病因與身體狀況不同,不宜將多餘藥物分送他人使用,以免造成反效果,耽誤治療。建議看診後領取的藥物,應遵照醫師、藥師指示按時服用,若有餘藥回診時亦可請醫師減少處方的數量,避免不必要的藥物資源浪費。 閱讀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