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學名藥療效參差、品質監測不足⋯
原先預計於十月起試辦、希望改善缺藥問題的處方箋改革計畫,遭到醫界與主流民意反對。想順應國際潮流推動改革,政府應先加強監測學名藥品質、落實相關配套,才能讓民眾安心。 撰文‧馬揚異想像你是一名長期吃抗過敏藥物的病人,某天去藥局領藥,發現藥師開了一份跟過去習慣用藥相同成分,但不同廠牌、外觀也不一樣的替代藥物,你能夠安心服藥嗎?多數民眾的答案,恐怕是「不行」。 八月,健保署宣布試辦新的藥品處方箋標示方式:從十月開始,牙科診所醫師開處方箋時,要明確標示藥物能否替代,若標示為「不可替代」,須註明理由,否則,藥師可以替換成其他同成分的藥品;而自明年四月起,牙科診所的處方箋記載項目,更要從「商品名」改為「成分名」,藥師拿到處方箋後,可自行判斷要開立哪種廠牌的藥給病人。 舉例來說,過去醫師開立消炎止痛藥,會在處方箋上標示「普拿疼」或其他商品名稱,新制上路後,就要改標示主成分「乙醯氨酚」,並由藥師決定開立哪種廠牌的同成分止痛藥。 處方箋改革將成學名藥助力 避免民眾只認原廠貨而影響用藥 這項試辦計畫,如今雖因與近期試辦的「電子處方箋」期程重疊而宣告暫緩,但健保署署長石崇良表示,待電子處方箋試辦計畫結束,仍考慮推行試辦處方箋改革。由於健保署原先擬在牙科診所試辦後,評估是否擴及整體西醫用藥,因此,相關疑慮與爭議,值得關注。 先看試辦計畫的目的與期待。簡單說,目前市場上有許多不同廠牌、經食藥署認可療效相等的三同藥物,卻經常因為醫師處方箋開立原廠藥,藥局僅有同成分的學名藥,導致民眾不願在藥局調劑。而健保署基於避免民眾過度仰賴單一廠牌,希望藉牙科試辦計畫讓藥師適時調配學名藥劑,防止缺藥潮時民眾只認原廠貨而影響用藥。再者,此作法也被認為有鼓勵國產學名藥發展,以及降低健保財務負擔的考量。 《學名藥》 原廠藥專利期過後,其他藥廠推出同主成分(學名)的藥品。 《三同藥物》 同主成分、同含量、同劑型的不同廠牌藥物。根據現行法規,若醫師未註明不可替代,藥師可在告知病人後以三同藥物替代原處方藥。 然而,這項尚未啟動試辦的計畫,一宣布就引發醫界譁然。新光醫院行政副院長洪子仁解釋,之所以從牙科診所試辦,是因牙科用藥單純,以止痛藥、抗生素為主,以三同藥物替換的風險相對小,但其他科別的西醫用藥複雜許多,若擴大落實,實務上有許多疑慮,民眾恐怕也難接受,不宜貿然推動。 確實,根據《今周刊》與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下稱醫師公會)共同執行的「 二○二四民眾領藥經驗大調查」,當問到是否贊成未來西醫全面落實處方箋改革,有多達五六.五%受訪者反對,當中「非常反對」者就占二二.三%;至於贊成的受訪者僅占三一.三%,當中表達「非常贊成」者僅占三%,顯示多數民眾不認同改革方向。 進一步看民眾反對的三大理由,「較相信醫師開立的藥品」占五三.六%,「擔心療效不同」、「擔心低價位藥品品質較差」則分別占逾四成,凸顯民眾對於三同藥物的療效和品質仍有疑慮,較信任由醫師診斷後指定開立的藥品廠牌。
貿然改革風險高 學名藥市場監測須強化 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發言人王明媛同樣樂見處方箋改革的落實。她坦言,即使在美國、日本等國的學名藥也不是百分之百有效,台灣甚至有比日本更嚴格的PIC/S GMP製藥規範,台灣人應該對國產學名藥有信心。 《PIC/S GMP》 國際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PIC/S)公布的「良好作業規範」(GMP)標準。食藥署為PIC/S會員,依《藥事法》第57條,廠商製造藥物須符合PIC/S GMP規範。 然而, 從民調結果來看, 有四到五成的民眾皆是因為擔心學名藥療效不同、品質較差而反對落實改革。即使有先進國家推動處方箋標示成分名的先例,政府在跟進之前,仍應先解決民眾的顧慮,保障民眾的用藥安全與健康。 健保署前署長李伯璋表示,他在任內與食藥署推動建置「藥品療效不等通報系統」,就是因為發現學名藥存在品質不一問題,希望有效監測上市學名藥。 長期來看,若要促進國內學名藥產業發展,洪子仁與藍聖星均建議開立原廠藥可以收取部分負擔(針對特定不可替代藥品則免收),避免民眾長期仰賴高價位的原廠藥,不利學名藥打入市場。許有杉也強調,學名藥應該有基本藥價保障,才能確保生產品質。 減輕高齡者每月領藥麻煩 醫界倡開放慢箋藥一次領滿 本次調查也詢問民眾對「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分次領藥的看法——現行法規下,除了特定管制藥品,醫師可一次為長期用同樣藥品的慢性病患開立九十天的處方箋,病人分三次領藥、每三十天領一次,不必為了領藥而頻繁來往醫療院所。 政策的初衷雖是便民,但王宏育指出,「三十天調劑一次」的規定,對部分民眾而言還是不小的負擔。 以他在高雄岡山的診所為例,有位八十多歲的病人,子女在外縣市,住家附近也沒有健保特約藥局,病人要每個月騎車到診所領藥,「我們都很擔心他在來的路上跌倒、騎車被撞到⋯⋯。」 根據健保署統計, 去年國內慢箋申報人數高達八二一萬,過去五年間成長十五%,尤其六十五歲以上的申報人數,成長率更超過二成,讓醫界更加關注高齡慢性病患的領藥安全。這次調查結果亦顯示, 希望「 維持現狀、分三次領藥」的受試者占四四%,而希望「一次領取九十日藥量」者達五○.八%,其中三四.五%較傾向一次在「就醫醫療院所」領取,顯示逾半民意確實有此需求。 醫師公會目前也倡議放寬分次調劑的規範,允許病情與用藥情況穩定的病患,可在醫師同意下一次領完九十日份藥量,減少高齡患者移動的風險與成本;最近,台灣醫院協會也提議鬆綁相關法規。 然而,王明媛對於一次開立九十天的處方藥有疑慮,擔心會讓藥物浪費的問題更惡化。 許有杉更質疑,若放寬民眾一次領取九十日藥量,勢必讓民眾一次在醫療院所調劑,違背政府推動「分級醫療」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