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IPO之亂 20家業者捲入爭議
上百封實名檢舉信湧入金管會,指向投信業與銀行、券商間長年存在的「基金IPO責任額」現象。這套行之有年的銷售機制,如今正讓前線營業員陷入難以負荷的壓力中。 撰文‧林芷圓 一場有組織的集體吹哨,正揭開ETF募集熱潮背後層層堆疊的銷售壓力。長年被業界奉為「行規」的銷售責任額制度,如今已壓得基層員工喘不過氣。 五月十三日,金管會證實過去一周內接獲超過百封的實名檢舉信,矛頭一致指向證券、銀行等金融機構長期施加於基層員工的「基金IPO責任額」。所謂責任額,指的是證券營業員或理財專員被分配基金銷售目標金額,必須在期限內賣出一定數量的ETF或其他基金產品。 檢舉內容大致指出,為了衝刺業績,證券公司將銷售壓力層層下放至第一線人員,無論市況冷熱、人力條件,皆被要求「 照量」推銷金融商品。多位營業員反映,公司表面上沒有白紙黑字訂下KPI,但責任額已經是不成文規範。 金管會表示,檢舉內容初步涉及二十家金融機構,包含十家券商、九家投信與一家銀行,目前不便公布具體名單,但將盡速向券商公會與各家金融業者了解事實。

▲隨ETF熱潮升溫,第一線人員面臨空前壓力,一連串密集的檢舉與爆料後,引發業界檢討聲浪,也期待主管機關持續重視。攝影組
四千人策畫 社群爆開 突如其來的爆料風暴,背後是一場經過精心規畫的社群行動。「#終結IPO制度暴力」標籤近期在LINE、Threads等社群平台持續發酵,由匿名帳號發起,短短幾日已經串聯超過四千名金融從業人員,集體揭露各大券商的ETF個人責任額數據與第一線心聲,引起各界高度討論。 除了各種檢舉、爆料,從市場狀況看,也有跡象顯示相關亂象並非空穴來風。 例如,新光投信發行的新光美國電力基建ETF(○○九八○五), 在五月十三日掛牌後立刻跌破發行價,據盤後資料,賣壓明顯集中於元富證券分點。市場因此質疑,該券商營業員恐是為了消化責任額,無奈之下自掏腰包或拜託沒有需求的客戶認購,結果,就是在基金掛牌後集中拋售。對此,金管會回應已經接獲檢舉,並將立案調查。 無獨有偶,華南永昌投信募集的華南永昌優選五○ETF(○○九八○八)於五月十六日掛牌,同樣出現「自家人砸盤」現象,主要賣壓來自華南永昌證券分點。 對此,華南永昌證券回應,「從未以內部營業同仁為推展目標,已多次透過公司各層級會議向所有經理人進行宣達;此外,公司於經理人會議上,均重申管理者對各項商品銷售不得有不當之要求。」並強調將配合主管機關各項指導。元富證券則表示,「多次向主管進行宣達,需重視員工和客戶需求,不得有不當之要求與懲處。元富亦必遵循主管機關指示,妥善辦理。」 一名任職於前四大券商的營業員透露第一線壓力:「業績不好的人……,會被照三餐催數字,然後在下班前被臨時call回去寫訪客紀錄。主管通常不會踩到紅線,但每天就是各種為難……。這(責任額)算是種隱形規定。」 近期,也有一段被認為是券商晨會錄音的內容在社群平台流出。一名券商主管向營業員喊話,「每檔基金要收尾,我也是這樣補進去(補足銷售數字)……,我沒有做得比你們少啦!副總剛剛也已經打電話來關切。以後我訂的quota(責任額)就是公司的quota,你如果想要做別家的quota就去別家……。所有客戶我會徹底檢視,如果你都約不來,我就把客戶轉走。」其中一名營業員當場被點名,「你這檔(基金業績)能做滿一○○%就留下,那你沒辦法嘛,你就留到五月底走人。」 這一連串從高層主管轉移至經理、營業員的銷售壓力,源自投信與券商長期合作的「 回單制度」。回單的邏輯是,投信公司為了確保ETF或基金募集順利,往往會先與合作券商協議,由券商承諾一定比例的銷售額,作為交換,投信則承諾日後會在該券商下單,貢獻券商經紀業務。
長年「回單制度」惹的禍? 據業者透露,這類回單協議的早期「行情」是「賣一億,回單兩億」,但後來因競爭激烈,目前普遍行情是「券商每協助一億元,投信提供七億至九億元下單量」。 「(基金IPO銷售額)在業界是常態,不只是證券,銀行、保險賣商品,從業人員都有一些責任,」券商公會祕書長簡宏明回應,這套作法過去從未接獲相關申訴,目前仍須進一步向各家券商了解實際情況。他表示,公會已於五月十四日正式函文給各券商,依照《證券商辦理基金銷售業務自律規範》,檢討是否存在對「責任額」的不合理要求,以及是否透過業務人員鼓勵或引導民眾以借貸方式投資有價證券。 確實,台灣基金業界過往即有通路承擔不當銷售壓力的現象,只是,以往主要銷售通路是銀行,壓力由理專扛起;但隨著ETF快速成為市場主流,而ETF又因相關費用較低,投信能回饋給通路的利潤空間壓縮,因此發展出以「回單」反饋券商的作法。 群益金鼎證券執行副總周賢陽表示,投信與券商之間本就存在長期合作關係,「但都是合作上的默契,比如有基金或ETF的IPO案時,券商協助募集銷售,投信會因為我們的募集銷售成績,跟我們維持下單的業務往來,雙方互得所需。」但他強調,雙方不會設定募集目標,僅是券商內部會有業績目標訂定。 如果這套「遊戲規則」行之有年,第一線營業員的壓力為何在此刻爆發?一名券商業務經理觀察,自從元大台灣價值高息ETF(○○九四○)在去年帶動ETF熱潮後,投信業者整體的發行節奏明顯加快,據他個人經驗:「過去大概是半年要扛一、兩檔基金,現在幾乎每個月都有兩、三檔基金要負責。」 該名業務經理指出,去年股市熱絡,「連路人都搶著進場買ETF,第一線業務同仁還撐得住,」但今年遇到川普關稅政策影響、市場買氣明顯降溫,而投信發行的新基金數量與規模仍持續成長,「券商高層為了拚市占,不可能調降業績目標,基層員工壓力自然就爆發了。」
營業員:為業績自掏腰包 一位以「自掏腰包」方式因應的營業員告白:「跟客戶關係已經愈來愈糟了,為了讓自己日子好過一點,主管說五十萬,我就填五十萬。得罪客戶得不償失,乾脆自己處理。」也有部分營業員利用話術誘導客戶投資,某業者舉例:「聽過營業員乾脆對客戶說,證券代號數字愈後面的ETF就愈好,因為投信公司會不斷改善產品設計……。這顯然荒謬。」 而隨著ETF發行速度加快,第一線營業員透露,甚至連最基本的KYC(了解客戶)與KYP(了解產品)訓練都難以到位。「營業員往往是最後階段才拿到基金資料。」一名券商營業員透露,教育訓練與募集期間的差距往往不到一個月,「要搞懂產品,又要找到足夠而且合適的客戶,壓力非常大。」 整體來看,這場風暴凸顯的連串問題,首先當然是基層金融從業人員的勞動條件惡化,且由此衍生金融商品遭「不當銷售」的疑慮。 對此,勞動部長洪申翰於五月十五日赴立法院備詢時指出,現在確實已收到十多封相關檢舉信函,「我們認為企業的經營與銷售,不應該把相關風險不合理地轉嫁給員工,勞動部會與金管會或地方政府來重整相關資訊,研議可以提供的協助。」 再者,若投信業與券商協議的回單比例失序,也被認為有造成投信業者「違反善良管理人責任」的可能。 業者解釋,若回單比例衝高,意味投信必須在約定期內兌現足夠的下單量,「會不會因此在不當時機進出股票,或著刻意頻繁交易?」此外,當投信選擇下單券商的判斷標準不再是券商服務品質、費用,而是「有沒有多賣基金」,也會變相傷害基金投資人的利益。 「我希望主管機關能深入了解情況,比照過往處理銀行業不當銷售案件的經驗,要求相關主管負起連帶責任,」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理事長鍾馥吉指出,工會曾在二○二二年向金管會提出訴求,呼籲加強監管金融業違法銷售及不當逼迫業務人員的亂象。 當時, 工會一舉列出「銀行業」逼迫業務人員的九大樣態,其中如限期完成基金IPO分配業績、暗示理專以話術誘導客戶下單甚或舉債投資等,皆與這次風暴的檢舉內容相似。鍾馥吉回憶,當年正好某銀行爆出員工勸誘客戶借款投資,金管會介入調查後,也依法開罰並勒令相關主管停職,「那次事件後,銀行理專的不當銷售現象有明顯改善。」 如今,類似風險轉向了券商體系,儘管券商公會同樣存在自律規範與責任地圖制度,但能否在關鍵時刻發揮實質效力,正面臨考驗。
國外作法? 關鍵在種子資金 有業者嘗試從制度面提出解方,「 國外為什麼沒有這種亂象?因為基金成立初期多半是以『投信自有資金』為基礎。」這種作法稱為「種子資金」機制,「投信用自己的錢成立基金,一來不會濫發,二來,做出績效後再開放申購,就不愁沒人投資。」 事實上,金管會早在一七年就以「接軌國際」為由,開放投信業者可採行種子基金機制。證期局表示,依規定投信業者經核准後,可運用自有資金購買各類基金,作為協助基金成立或初期運作之用。 不過,據了解,截至目前無業者採用。市場人士分析,雖然制度面已鬆綁,但投信公司實際可動用的自有資金有限,若須投入兩億元自有資金成立一檔基金,對多數業者而言,成本壓力不小,這是難以實行的主因。 業者坦言,回單機制終究是一種「商業買賣」,工會抗衡、公會規範、政府重視,或許能壓抑相關亂象;但若要釜底抽薪,「還是期待能有業者願意率先示範,用接軌國際的合理作法,觸發整個產業的正向變革。」
閱讀完整內容本文摘錄自
營業員集體吹哨 透視券商血汗責任額真相
今周刊
2025/5月 第1483期
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