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習花錢比存錢更重要
孩子上小學後,我就開始發零用錢,他們想買什麼就買什麼,讓他們學習金錢規畫。
如果要高價品,就必須存錢和懂數學,而且有失有得,吃一時之快的糖果餅乾,就很難買到一盒能玩很久的玩具。當然,無論是買什麼,必會經過父母的眼睛,只是大人不再有絕對的阻止權(只會在旁嘖嘖與搖頭)。
「錢」對小學生來講,還只是一個數字形式,沒有辛勞代價的意義。「存」到一個數目可以去買那個定價的玩具,像大富翁桌遊一樣,但是沒有「好貴」、「花錢心痛」的感受,喜歡的模型三千元很便宜,沒興趣的兩百元嫌貴,孩子對「錢」的視野和習慣根本不是大人想的,要他們知道「存錢是美德」真是太難了。
〈心理學觀點〉從做選擇 發展自我意識
生活各面向是漸進發展的,人不會突然懂了、會了什麼,一定是不斷的經驗、練習、整理去堆砌,最後才有定性。
不過社會的教養卻很矛盾,很多父母希望孩子學業完成前不要談戀愛,以免影響成績,孩子乖乖照做,等到畢業出社會,身分轉換了,父母又突然說:「啊,怎麼都沒有對象呢?不要太晚結婚啊。」孩子覺得這是在哈囉嗎?以前不能做,談感情這項技能卻要憑空出現?生活各面向都不是切換就有,而是需要累加,若要談戀愛,得先學習人際互動、同理心、自信及溝通,從基礎累積到進階。
在發展階段裡,「兒童期」是被決定的,是被動承受,如父母要求他讀私立小學,他學習逆來順受適應環境。「青少年期」則可以選擇,但受限於環境,屬被動選擇,如考大學,可以努力用功增加選擇不同學校的機會,但「升學這條路」並不會變動。
青少年抵抗或叛逆其實沒關係,那只是系統下的不同選項,但若做了系統外的事,如輟學,就要留意與關懷。一般孩子不會刻意做選項外的事,因為會被同儕、老師及父母投以異樣眼光,根本是「自找麻煩」;反過來說,如果孩子真的這樣做,那表示他遭遇到比自找麻煩更麻煩的事,表示他需要有人協助。
成人期才是「主動選擇」,會主動接觸未知領域,從中找到自己興趣並全心投入。選擇後不見得有什麼立即效果,在當下就是享受樂趣與學習而已,往後才萌芽自己的處世信念。
前面三階段的吸收,到了成人中後期的「生產創造」,那是「經由自己,有意義地、主動產出什麼」,以植物來比喻,像是醞釀多年的種子,終於在此開花結果。這是人生最有意義的事,個體所經歷的人生前期,以自己信念重新組織、詮釋,產生/創造出新的、屬於自己的「某個作品」,甚至能貢獻社會。
因此,在教養上盡早開放孩子「做選擇並體驗結果」,讓他經驗庫有足夠的素材,自我意識就能萌芽,產生自己的個性。
〈提早做訓練〉練習用錢 體驗金錢影響力
我選擇讓孩子做金錢管理,各給一個錢包裝錢,隨時知道自己剩多少、摸得到錢,也可以使用,才有真實感,不要像過年紅包一樣,看得到吃不到,對錢就會無感。
規畫是這樣,小學後每週零用錢25元,每年升25元,所以二年級時是每週50元,以此類推,到小六時大約每週給150元。看起來很多錢,但零用錢就是「全包價」,除了基本需求外,孩子要吃什麼、喝什麼、玩什麼,全部自己規畫。
不過有加碼,學校期中、期末考前三名也有獎勵(可議),單科100分加發100元。每年三節會給禮物,一是生日,自行挑選;二是耶誕節,我挑選;最後一個是農曆新年,會從紅包中提撥一千元給他們。
盡早用錢練習選擇,也能避免童年匱乏長大補償的行為。
孩子會不會亂買?肯定會。不過沒關係,這階段的本意不在於存錢,而是用錢。想當年我怎麼拚命省,也不過才兩百多元,但到大學時,兩百元根本不算什麼了,不如在當下盡早體驗用錢,讓孩子好好從做選擇中得到滿足(或後悔),就算大人覺得是「沒用的東西」,也沒關係,這些經驗才能把「錢對他們的影響力」變小。
〈再次叮嚀〉零用錢制度 注意事項
零用錢制度一定要玩真的,在絕對不能做的底線之前(例如賭博),即使孩子亂買,大人也必須學著放手,否則學習的用意就會失去信用。在生活中機會教育,孩子才有所感受,如買錯了有損失感,或明瞭勞動與金錢的等值交換。制度規畫後,有以下3點要注意:
1.不與家事綁樁:家事本來就要共同分擔的,不可和錢混在一起,否則最後會變成為了錢,才願意做家事。家事可用榮譽感激勵完成。
2.制度要穩定:規定好了定期定額,就不可隨意分紅,若要額外給一定要有理由、說明清楚,例如「因為疫情待在家都沒運動,為了鼓勵你們動一動,跟爸爸去散步15分鐘,滿3次加碼50元。」
3.不可扣錢:孩子得到的東西,大原則不可再收回,否則以後得到了也沒安全感,零用錢也是,即使是處罰也不要扣錢。不過若是打破有價的東西需賠償,就得從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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