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二房東包租,屋主為什麼不自己賺就好了?
在開始成為二房東之前,一定會有許多人有這樣的疑惑:屋主為什麼會同意把房子租給二房東,而不是自己出租?
我回台灣做的第一間房子,是一個在山邊、交通不便、陰暗又潮濕、荒廢多年的30年公寓,當時透過仲介,表達我會重新翻修這個房子,然後分租出去。仲介第一時間便理解我是要做二房東,儘管有些擔憂,但是考量了這間房子屋況不佳,已經掛牌招租許久也不見有人聞問,於是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向屋主轉達了我的意願。
由於房子閒置已久,在缺乏照顧的情況下,壁癌、發霉情況越來越嚴重,而屋主本身經商,沒有太多時間打理。聽聞是二房東想來承租,雖然有些疑慮,仍然同意與我見面,希望當面了解我是什麼樣的人、我想怎麼處理這個房子。
「你是說你要轉租出去當二房東嗎?」
「是,因為我覺得現在年輕人租房子很辛苦,能夠負擔一整層租金的不多,想要租到家庭式公寓,只能找朋友合租,但是朋友不一定都能配合時間搬來一起住,想要擁有家的感覺,其實是很困難的。如果有一個人先把房子租下來,重新裝修、把家具家電全部配齊,然後用分租的方式,就可以讓每個人都只需要用一個房間的租金價格,就能享受到一整層像家一樣的空間,這樣就可以大幅降低年輕人租房子的壓力,這是我回到台灣之後想要做的事情。」
屋主靜靜的聽,點了點頭。接著聽完我的翻修計畫,了解我預計投入的裝修成本和所需的裝修時間,最後不但同意我的二房東計畫,甚至把原先開價25,000元的租金,大幅降到了9,000元,另外加上半年的免租期。
為什麼屋主會同意這樣的條件呢?前面提到,這是一個屋況不佳的房子,加上屋主本身工作忙碌,無暇管理。把房子翻修、出租,是一門太花時間的學問,現況出租給懂得如何打理的人,他才能輕鬆收租。再加上這個案例的情況,屋主本身並不缺錢,他把房子出租,只是希望房子有人住,才不會繼續荒廢,而且承租人本身具備修繕能力更好,將來出租後,才不會因為維修的瑣事來打擾,工作繁忙的他沒有時間處理。
租給有修繕能力又會篩選租客的二房東,他不必煩心管理,也不必煩惱房子缺乏照顧,並且他不花一毛錢,就換來重新翻修後美輪美奐的房子。
一定要屋況很差,屋主才有可能願意租給二房東嗎?倒也不一定,我們再看一個案例。
去年初,有一位約莫50歲的屋主找上我,表明希望把房子租給我。這間房子的屋況並不差,屋主本身非常愛惜房子,所以在打算出租之前,就已經花了一些錢,把房子重新整理過,全新的地板、全新的系統櫥櫃、全室粉刷、甚至連廁所都重新翻修,加上地點位置絕佳,是一間絕不愁租不出去的房子。事實上屋主在找上我之前,就已經委託仲介掛牌,有大把的人接洽希望承租,然而屋主卻唯獨青睞,希望租給我這個二房東。
我問:「請問您為什麼租給我,不租給其他人呢?」
屋主回答:「我上網看過,你的每間房子都非常漂亮,而且看起來你對租客篩選還有管理是很嚴格的。這是我爸爸留給我的房子,我希望有人可以好好照顧它,你看起來就是那樣的人。」
這棟樓的鄰居都是第一手屋主的老居民,當聽到這戶要出租,而且是給二房東,不免感到擔心,於是在裝修的過程裡,施加了不少阻力。屋主聽聞,便耐心地向所有住戶說明,我會怎麼管理這個房子,甚至把我其他房子的改造成果分享照片給鄰居們看,大大減少了他們的擔憂。在不斷地反覆溝通、彼此了解的過程裡,與鄰居們逐步建立了信任,最終老居民們不但不再反對,甚至開心地對我說:「以後我的房子如果要裝修或是出租,你也要來幫我弄喔!」
回到題目,屋主幹嘛不自己賺,要給二房東?
30年以上屋齡的公寓,持有者多半是60歲以上長者,房子閒置,表示他們本身不缺住所,擁有2間以上房產;他們多半經濟無虞,甚至事業繁忙,或者不住在國內。對於這些房屋持有者來說,租金並不是他們最大的考量,承租人能不能好好照顧他的房子、能不能讓他無後顧之憂,才是挑選承租人的重點。
另外,二代繼承房產的情況也越來越多,40至50歲的中生代,多半另購居所,而不會住在繼承來的舊公寓裡,也使得房屋閒置。對於這繼承而來、多出來的房子,本身不以租金為主要收入的繼承人,多半不傾向自行管理,希望委託給專業人士。進而使得包租代管這項「專業二房東」的職能,在房產二代繼承人中,接受度較上一代又高出許多。
以上2個案例,屋主的想法並不是個案,而是在租房市場第一線接觸到的最多數情況。所以,好的二房東和屋主之間其實並不是競爭關係,而是在互相理解的基礎上,攜手合作活化閒置空屋,屋主輕鬆退休、我們賺取為房子翻修後租金增值的合理酬勞、也為租客創造出更有品質的居住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