馴化與行星之夢


現在你所看到、聽到的一切都是一個夢。此時此刻,你正在做夢,是在大腦很清醒的狀態下做夢。

頭腦的主要功能便是做夢,一天二十四小時都在做夢。我們會在大腦清醒時做夢,也會在大腦沉睡時做夢,其間的差別在於:當大腦清醒時,會有一個物質的架構讓我們以線性的、連續的方式感知周遭的事物,而當我們入睡後,就沒有這種架構可依據,因此夢境往往會不斷的變化。

人類一直都在做夢。在我們出生之前,人類便已經在自身之外創造了一個大規模的夢境,我們將之稱為「社會之夢」或「行星之夢」。這個夢是由數十億的個人所做的小小夢境匯聚而成。這些小小的夢加起來就成了「家庭之夢」、「社區之夢」、「城市之夢」、「國家之夢」,乃至「全人類之夢」。「行星之夢」包括了社會上所有的規範、信念、法律、宗教、文化與生存方式,以及所有的政府、學校、社會事件與節日。

我們生來就具有學習做夢的能力,前人也會教導我們如何像社會大眾那般做夢。這個存在於外部的夢有許多規則,因此每當一個孩子誕生後,我們便會設法抓住那個孩子的注意力,把這些規則灌輸到他(她)的大腦中。也就是說,父母、學校和我們所信仰的宗教,都會教導我們如何做夢。

「注意力」是我們具有的一種能力,可以用它來區別哪些東西是我們想要感知的,然後再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這些東西上面。事實上,我們能夠同時感知數以百萬計的事物,但也能運用自己的注意力,把想要感知的事物放在大腦中最重要的位置。我們周遭的大人會抓住我們的注意力,並以不斷重複的方式,把資訊放入我們的頭腦中。我們所知道的一切,就是透過這個方式學習而來的。

我們運用注意力去學習整個現實世界,學習完整的夢想。我們學到了在社會上應該要有如何的行為舉止;學到該相信什麼、不該相信什麼;學到什麼是可接受的,什麼是不可接受的;也學到什麼是好、什麼是壞、什麼是美、什麼是醜、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就這樣,我們學到了所有知識、規範與概念,知道自己在這個世界上應該要有如何的行為和舉止。

在學校時,你坐在一張小椅子上,把注意力放在老師所教的科目上。在教堂內,你把注意力放在神父或牧師所講的道理上。你的父母、兄弟、姊妹也都試圖要抓住你的注意力;與此同時,我們也學會如何博取他人的關注。漸漸的,我們愈來愈需要別人注意我們,而這樣的需求,有可能會導致我們與他人進行激烈的競爭。兒童會競相博取父母、老師或同儕的關注。「看看我!看我在做什麼!喂,我在這裡!」這樣的需求會變得愈來愈強烈,並持續到成年以後。

外在的夢會抓住我們的注意力,教導我們該相信什麼,而第一步就是從語言開始。語言是讓人類得以彼此了解並互相溝通的一套符號,其中的每個字母和字眼都是一個約定(agreement)。當我們說「這一頁」時,「頁」這個字就是我們都能了解的約定。一旦理解了這套符號,我們的注意力就被它抓住了,而且能量就會在人與人之間轉移。

以何種語言成為你的母語,並非你的選擇,同樣的,你所擁有的宗教信仰或道德觀也不是你個人的選擇,這些在你出生之前就已經存在了。我們從來就沒有機會選擇自己可以相信什麼或不相信什麼,即使那些小得不能再小的約定,都不是我們自己選擇的。我們甚至無法選擇自己的名字。

在孩提時,我們沒有機會選擇自己的信念,但卻認同其他人所傳遞給我們的資訊—那些源自行星之夢的資訊。也就是說,資訊必須經過我們的認同,才會加以儲存,而外在之夢雖然可以抓住我們的注意力,但如果我們不認同,自然就不會儲存那些資訊。一旦認同了,就會相信那些資訊,這就是信仰。所謂的「信仰」,就是無條件的相信。

我們小時候就是透過這種方式學習。孩子會相信大人所說的每件事,進而認同它們,而且深信不疑,以致這套信念系統決定了我們人生的整個夢境。其實,我們並未選擇過這些信念,也或許曾經反抗過,但由於我們的力量不夠強大,無法反抗成功。所以最後的結果是,我們認同了那些信念,並被它們所左右。

我稱呼這個過程為「人類的馴化」(the domestication of humans)。透過這個過程,我們學會如何生活、如何做夢。在人類的馴化過程中,外在夢境裡所包含的資訊會傳送到內在的夢境中,形成我們的一整套信念系統。孩子最先學會的,是各種事物的名字,例如媽媽、爸爸、牛奶、瓶子等等。就這樣日復一日,我們在家裡、學校、教堂以及電視上,學到如何生活、什麼樣的行為才是可以被容許的。外在的夢教導我們為人之道,讓我們對於什麼是「女人」、什麼是「男人」有了概念。此外,我們也學會了評斷,評斷自己、評斷他人,評斷我們的鄰居。

孩童被馴化的方式,就像我們馴化一隻狗、一隻貓或其他種動物一樣。我們會用處罰和獎賞的方式來訓練一隻狗,而在教導我們深愛的孩子時,也是使用同樣的方式:處罰他們或給他們獎賞。當我們聽從爸媽的話時,他們會說:「你真是個好孩子!」一旦不聽話時,就成了「壞孩子」。

如果不守規範,就會受到處罰;如果遵守規矩,就會得到獎賞。在一天當中,我們會受到多次的懲罰,也會得到多次的獎賞。於是,不久後,我們就會愈來愈害怕受到懲罰,也害怕得不到獎賞。這所謂的「獎賞」,便是父母或其他人(例如手足、老師和朋友)對我們的關注。因此,我們就發展出一種需求,想要博取他人的關注,以便得到獎賞。

得到獎賞的感覺非常美妙。於是,為了得到獎賞,我們便不斷做著別人希望我們做的事。由於害怕受到懲罰,也害怕得不到獎賞,我們便開始戴上假面具,試圖取悅別人,以便讓他人滿意。在家裡,我們努力博取爸媽的歡心。在學校,我們努力取悅老師。同時,我們也試圖讓教會裡的人滿意。於是,我們便開始演戲,之所以會演戲,是因為害怕被別人嫌棄;逐漸的,愈來愈擔心自己不夠好……最後,便成了另外一個人,完全複製了爸媽的信念、社會的信念和宗教的信念。

在馴化的過程中,我們會逐漸喪失自己天生的傾向。等到我們長得夠大、夠懂事時,我們就學會說:「不!」當大人說:「別這樣!別那樣!」時,為了捍衛自由,我們會反抗,對他們說:「不!」我們想要做自己,但由於年紀太小,大人們手中又握有權力,於是過了一段時間之後,我們就知道只要做錯事,一定會受到懲罰,因此就不敢反抗了。

這個馴化的過程對我們造成了很大的影響,以致到了某一個階段,我們已經不需要爸爸媽媽、學校、教會或任何其他人來馴化我們了,因為這時我們已經訓練有素,可以馴化自己了。我們成了一種會自動自我馴化的動物,能夠根據別人加諸我們的那套信念來馴化自己,而且還使用相同的獎懲手段。當違反那套信念所制定的規則時,我們就會懲罰自己;當我們乖乖聽話時,就會獎勵自己。

這套信念就像是支配我們心智的一本律法書,我們不假思索的認定書中所言必是真理。無論做任何判斷,都是以這本律法書為依據,就算我們所做的判斷違反自己的天性,還是會這麼做。在馴化的過程中,即使是像「十誡」這樣的道德規範,也會被寫入心智「程式」中。那些約定一個一個被載入了這本律法書,操控著我們的夢境。

我們的心智當中有一個名為「法官」(the Judge)的部分。它會對每一個人、每一件事情(包括天氣和貓狗在內)都做出評斷。同時它會引用「律法書」中的規定來評斷我們的所作所為、所思所想(包括我們該做而未做、該想到而沒想到的)以及每一種感受,所有的言行舉止都會受到這個「法官」的審判。每一次做了違反「律法書」規定的事情時,這個「法官」就會判定我們有罪,並宣稱我們必須受到處分,而且應該感到羞愧。

這樣的情況每天都會上演許多次,而且終生都不會停止。

此外,我們心中還有一個名為「受害者」(the Victim)的部分。它會接受「法官」的判決,認定自己有錯,並因而自覺羞愧、心懷內疚。它會說:「我真是個可憐蟲!既不夠好,也不夠聰明,不夠有魅力,不值得別人愛我。唉!真是可憐!」然後,那位偉大的「法官」就會表示贊同,並且說道:「是的,你確實不夠好。」而這一切都是建立在那套被加諸我們身上的信念之上。那些信念具有強大的影響力,即使在多年之後,我們接觸到新的觀念並嘗試自己做決定時,還是會被它們所左右。

無論你做什麼事,只要違反了那本律法書中的規定,就會覺得心裡有一種奇怪的感覺……那種感覺便是「恐懼」。當違反「律法書」中的規範時,你的情感會受到傷害,而反應便是製造情緒毒素。由於你認定「律法書」中的規範必然都正確無誤,因此凡是會對那些信念構成挑戰的事物都會讓你忐忑不安。因為「律法書」中的規範即使不正確,也能夠給你安全感。

所以,我們需要很大的勇氣才能挑戰自己的信念,因為我們雖然知道那些信念並非出自我們的選擇,但畢竟還是經過我們的同意。正因如此,這些信念的影響力非常強大。即使明白它們並不正確,但是當我們違反那些信念時,還是會感到自責、內疚、羞愧。

政府的律法書規範的是整個社會的夢境,我們自己的「律法書」(我們心中的那套信念)規範的則是我們個人的夢境。那些法律都存在於我們的心智中,我們不僅相信它們,內心的那個「法官」也會根據這些法條來做出判決。「法官」做出裁定後,「受害者」就會深感內疚,也會受到懲罰。

但在這個夢境裡,有什麼公平正義可言呢?真正的公平正義是:犯一次錯,只要付出一次代價。但如果你每犯一次錯,就要付出多次代價,那就毫無公平正義可言了。

想想看,我們犯了一次錯誤之後,究竟要付出幾次代價呢?答案是:好幾千次。世上的動物中,唯有人類會為同一個錯誤付出好幾千次的代價。其他動物犯一次錯誤只需要付出一次代價,但我們可不然,因為我們的記性太好了。我們犯了一個錯誤之後,便會審判自己,裁定自己有罪,然後再懲罰自己。如果世上真有公平正義,那這樣也就夠了,我們不需要再重複同樣的程序。然而,我們每次想起自己所犯的這個錯誤時,便會再度審判自己,認定自己有罪,然後再度懲罰自己。如此這般,週而復始。如果我們有丈夫或妻子,他們也會提醒我們所犯的錯誤,讓我們再度審判自己、認定自己有罪並且懲罰自己。這樣公平嗎?

除此之外,我們又會讓配偶、子女或父母為同一個錯誤付出多少次代價呢?每次我們想起他們所犯的錯誤時,就會責怪他們,把情緒毒素倒在他們身上,讓他們為同樣的錯誤再付出一次代價。這樣公平嗎?我們心中的「法官」之所以會犯這樣的錯誤,是因為「律法書」中的那套信念是錯誤的。我們的整個夢境都是建立在這套錯誤的律法上。儲存在我們心智中的信念,有百分之九十五都是謊言;我們之所以受苦,正是因為相信這些謊言。

人們生活在地球的夢境中,自然會受盡痛苦、滿懷恐懼,並且生出各種愛恨情仇。這個外在的夢境不是一個令人愉悅的夢。其中充滿暴力、恐懼、戰爭與各種不公不義的現象。至於個人的夢境,則面貌各不相同,但就整個世界而言,大致上可以說是一個惡夢。

如果我們細看人類社會,就會發現在其中生活是很困難的,因為到處都充滿了恐懼。無論在世上任何一個地方,我們都可以看到有人在受苦,看到人們心中充滿怒氣、彼此報復,看到街頭充斥著暴力,看到各種不公不義的現象。這些現象在不同的國家或許有程度上的差異,但就整體而言,我們的外在之夢都籠罩在恐懼中。

如果我們把人類社會的夢境拿來和世上各個宗教對地獄的描述做比較,就會發現二者可說是一模一樣。有些宗教宣稱地獄是人死後受到懲罰的地方,其中充滿恐懼、痛苦與磨難;在那裡,你的身體會被烈火焚燒。

然而,恐懼的情緒也會引發火焰,每當我們感到憤怒、嫉妒、羨慕或怨恨時,就會覺得內心有一團火焰正熊熊燃燒。

這時,我們就是生活在地獄之夢中。

如果你認為地獄是一種心態,那麼地獄就在我們的周遭,而且無所不在。有些人可能會恐嚇我們:如果不照著他們的話去做,就會下地獄。

不幸的是,我們已經身在地獄了,就連那些恐嚇我們的人也不例外。

沒有一個人可以讓另一個人下地獄,因為我們都已經置身其中。

有些人確實能夠把我們打進更深的地獄,但如果沒有經過我們的允許,他們是無法辦到的。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夢。個人的夢境往往也像社會之夢一般,被恐懼所統治。我們學會在自己的生活中做著地獄的夢… 閱讀完整內容
打破人生幻鏡的四個約定

本文摘錄自‎

打破人生幻鏡的四個約定

唐.米蓋爾.魯伊茲 Don Miguel Ruiz,珍妮特.密爾斯 Janet Mills

由 柿子文化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