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理自家石油事務的小單位 成了後世「家族辦公室」雛形
一八八二年,老洛克斐勒成立專門管理標準石油的辦公室,奠定了全球家族財富傳承的典範。此外,洛克斐勒家族最為人稱道的,莫過於那套歷經逾一百五十年、跨越七代仍穩健運作的財富傳承機制。 撰文‧林怡妏 一八八二年, 當約翰.洛克斐勒(John D. Rockefeller)在紐約成立專門管理自家公司投資業務的辦公室時,他或許未曾想過,這個機構日後將成為全球家族財富管理的雛形。 當時,老洛克斐勒四十三歲,他所創辦的標準石油(Standard Oil)成立僅十二年。然而由於公司進行多次水平與垂直整合,規模迅速擴大,他必須建立專業團隊處理投資、稅務與會計事務。 一九一一年,標準石油因《反壟斷法》面臨強制拆分。根據美國智庫的研究,拆分前,老洛克斐勒已擁有約三億美元的資產;拆分後,由於持有各分拆公司股權,隨著企業市值上升,他的個人淨資產在短短兩年內增至近九億美元。儘管他在日後逐步卸下石油公司經營權,將重心轉向公益事業,但龐大的財富卻更需要獨立辦公室為他管理。 就這樣,原本為了石油公司投資、稅務等事務而設的辦公室,轉變為老洛克斐勒的公益基金會行政支援中心,並同時管理信託、進行遺產規畫,家族辦公室的型態自此確立。 不僅服務自家 也做其他富豪家族生意 洛克斐勒家族第四代掌門人大衛.洛克斐勒二世(David Rockefeller Jr.)回憶:「當父親與同輩的五位兄弟姊妹領導家族事業時,由於家族成員還不算多,稅務、投資、法律與公益事務的顧問工作,由四名專業人員就能處理,組織簡單且鬆散。」 隨著父親一輩的六名成員開枝散葉,家族規模迅速擴大,辦公室也逐漸制度化。到了一九七九年,為應對龐大家族治理及各項業務成本分攤問題,洛克斐勒家族將原本僅處理家族事務的顧問服務公司化,成立「洛克斐勒公司」(Rockefeller & Co.),正式從「單一家族辦公室」轉型為「聯合家族辦公室」,也就是,不僅服務自家,也做其他富豪家族的生意,向其他高淨值家庭提供財富管理與企業治理經驗。 至於洛克斐勒家族原始的「家族辦公室」,規模反而縮小,僅負責家族內部的社交與聯繫功能。 如今,洛克斐勒公司已更名為洛克斐勒資本管理公司(Rockefeller Capital Management,以下稱RCM),股權不再由單一家族持有,而是由五至六個家族共同持股。目前RCM總資產管理規模約一八七○億美元,洛克斐勒家族僅持有少數股權。 這家公司目前的最大股東, 是由弗萊明(Greg Fleming)領導、二○一八年收購RCM的投資團隊Viking Global Investors ;曾任美林證券執行長的弗萊明,是華爾街赫赫有名的投資銀行家,而在今年十月的RCM新一輪募資中,香奈兒家族辦公室Mousse Partners、對沖基金Abrams Capital以及投資公司Progeny 3等,也取得一定股權。 大衛二世表示,RCM三大核心業務涵蓋全球家族辦公室、資產管理與投資銀行服務。其中,家族辦公室最大特色之一,是不採「全包式」服務,而採「開放式架構」,「讓客戶如同點菜般自由選擇所需的顧問服務,從金融規畫、保險、會計顧問到旅遊與藝術收藏,公司提供精準服務,滿足特定需求。」 RCM的顧問舉例,曾有一個資產高達六十億美元的洛杉磯家族辦公室,已擁有自己的首席投資長與豐沛的投資資源,並不需要投資建議,但他們仍委託RCM團隊處理必須交付給美國國稅局的文件,這項任務甚為繁瑣,「我們要幫這個家族,計算二二○份的合夥公司稅後內部報酬率。」大衛二世笑說。 這顯示,部分成熟的家族,儘管已經自有家族辦公室,但仍須尋找能補足特定環節、又能尊重其治理架構的策略夥伴。 而談到企業應在達到多少資產規模下設立家族辦公室,RCM的顧問建議:「大約在一億美元資產時,才有成立家族辦公室的必要。而若是財富在五千萬美元左右,但家族結構較為複雜者,也可考慮成立。」他進一部分析:「三千萬到五千萬美元之間的家族,其實是最容易被忽略的族群,因其資產規模還未達大型家族的水準,卻又需要專業管理的協助。」
▲洛克斐勒資本管理公司在10月舉行募資,從其他高淨值家族與對沖基金募得新資金。大衛.洛克斐勒二世(持槌者)現身紐約證交所敲鐘儀式。達志

▲老洛克斐勒於1882年成立專門管理家族石油事業投資業務的辦公室,奠定了現代家族辦公室的雛形。達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