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綁國產電池、電價差有限⋯誘因不足
未來十年,台灣夜尖峰用電逼近警戒線,政府撒補助鼓勵工廠自行設置表後儲能設施。但在國產電池成本仍高、電價套利不足之下,企業進場投資的意願恐怕不高。 撰文‧陳子萱 AI帶動下,半導體產業用電激增,台灣準備好迎接儲能新時代了嗎? 經濟部預估,二○三四年全國用電量將較二五年增加十八%;尤其,沒有光電挹注的夜間時段,「夜尖峰負載量」將增加二四%,成長量近九・一G(百萬瓩),相W當於一・五座台中火力發電廠滿載運轉的發電量。 夜尖峰用電暴增 政府祭出儲能補助50億元 然而,二六年到二九年間的夜間備用容量率預估僅十一%至十三%,全低於「安全紅線」十五%。未來四年,夜尖峰用電存在缺口,在新電廠開發進度落後、再生能源持續卡關下,勢必得仰賴儲能來補位。 為了穩定供電,經濟部能源署今年一月公告「產業儲能補助要點」,端出四年、五十億元補助,鼓勵位在工業區、科學園區等九萬多家工廠,在自有廠區建置「表後儲能」設施。只要儲能系統使用國產電池芯,每千度(MWh)補助五百萬元,單案最高補助五千萬元,目標累計設置達一百萬度電(GWh)容量。 儲能系統分兩種,要區隔什麼是「表前」和「表後」儲能,可以用集水的概念類比。由台電安裝在電網端或再生能源發電端的「表前儲能」,就像是蓋在集水區中上游的水庫,由政府直接管理;而由企業、工廠、商辦等設置在用戶端的「表後儲能」,就像是裝在家家戶戶的儲水塔。 理想上,如果工廠能設置表後儲能設施,就能在白天用電離峰時段,先將台電電網送來的電力儲存下來,等到夜間尖峰再放電使用,不僅確保穩定供電,也降低電網負載壓力。 然而,這套補助辦法,真有誘因帶動企業布建儲能新版圖嗎?答案恐怕不樂觀。 聯合再生能源執行長張為策不諱言,政府透過補助辦法明確釋放訊號,讓企業用戶開始關注表後儲能市場,他樂見其成;但務實從投資成本評估,「這項補助實際效益有限。」 主要原因在於,企業拿到補助的前提,是必須使用「國產電池芯」。依照目前市場行情,同樣建置一M(千W瓩)的儲能設施,使用中國、韓國等國外電池,成本約四百萬元;改用國產電池成本則大幅拉高到八百至一二○○萬元,即使政府補助五百萬元,頂多只能讓國內外電池價格齊平。 更何況,受限於技術,在同樣容量下,目前國產電池的體積幾乎是國外電池兩倍大,張為策直言,考量空間效率,多數企業仍會選擇國外電池芯,「比起促進企業導入儲能,這項補助在設計上,較為著重電池芯的選擇。」 張為策認為,如果政策目標是推廣表後儲能,應該將第一層資源投入「儲能設施」,讓企業設置一定規模,就能享有補助,先帶動整體儲能發展;其次,如果企業使用國產電池芯,則視為第二層加分項目,規畫稅務減免等其他優惠措施,才能全面提高建置率。 除了減少初期設置的經費,對於儲能這項資本投資,企業更在意如何回收成本,甚至長期獲利。 臺灣科技大學電機系特聘教授郭政謙說明,儲能設備使用期限約十到十五年,有效儲電容量也會隨時間降低,企業普遍期待設置後五年內就能回收建置成本,且在第五到十年間穩定獲利。
▲表後儲能有利於企業節省電費及提高國家電網韌性,但目前誘因不足,多數企業仍在觀望。取自聯合再生網站
獲利空間有限 儲能難成企業投資選項 在台灣現行電費制度下,表後儲能最大誘因,就是透過「時間電價」套利。企業可以在低電價的離峰時段充電,高電價的尖峰時段放電自用,藉由移轉用電的價差獲利。依照郭政謙觀察,離尖峰的電價差,至少要超過七元,較能吸引業者投資。 不過,以目前適用多數中大型工廠的「高壓電力三段式電價」來看,雖然夏月的離尖峰價差達六・八元,但非夏月僅約三・一元。他估算,現階段表後儲能即使結合其他運轉盈利方式,仍要六到八年才能回收成本,讓多數企業躊躇不前。 至於提供高壓以上工業大戶的「批次生產時間電價」,要盡可能在尖峰六小時不中斷的放電自用,才有套利空間,對企業也有難度。 此外,郭政謙也點出,目前電力市場的可交易產品尚不多,還無法讓儲能完全發揮效益,也會影響企業投資表後儲能的意願。「就像老闆花錢買了一輛計程車,若只能白天開車營業,就浪費晚上能賺錢的機會。」 他建議,除了適度調整時間電價差,電力交易市場也應開放更多儲能商品,例如「綠電交易」,讓綠電交易能在不同時間有不同價格,有利於自然推進儲能設置,透過自由市場,讓電力交易有多元的產品,才能吸引更多民間企業投入。 表後儲能是國家電網韌性的重要拼圖,祭出補助只是第一步,政府還須健全電力交易市場,讓儲能不再是虧本生意,才能真正讓企業成為電網國家。 …
本文摘錄自 今周刊 2026/1月 第15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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