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主管是後天養成,不是天生奇才
我還記得當年去開會,上司突然問我要不要當小主管。
那是天上掉下來的機會,就好像你和平日一樣出門慢跑,半路突然被海盜的寶藏箱絆倒。我心想:哇,好奇妙。
我和主管坐在一間十人會議室斜對角的位子,她解釋:「我們的團隊正在成長,需要多找一個人幫忙管理,你和每一個人都處得很好,要不要考慮看看?」
我當時在一間新創公司工作,才二十五歲,對於管理的印象就是「天天開會」和「升官了」。擔任管理職代表人生更上一層樓,對吧?每個人都知道,這就好像在一個狂風暴雨的黑夜,哈利.波特碰上魔法世界的海格來找他。這是踏上精彩職涯大冒險第一步,我可不會拒絕這種大好機會。
所以我答應了。
一直到踏出會議室,我才開始仔細回想主管剛才講了什麼。她剛剛說:我和每一個人都處得很好,不過管理應該不只這樣吧,但如果不只這樣,又是哪樣?答案即將揭曉。
──
我也還記得第一次和直屬部屬會談的情景。
我遲到了,超過約定時間五分鐘才到,匆匆忙忙,上氣不接下氣,心想:這可真是個糟糕的開始。我從會議室的透明玻璃門,望見坐在裡頭的部屬,他眼睛死盯著手機。這間會議室,就是昨天我和主管見面的同一間會議室。事實上,也就在前一天,我和這位新部屬是同一個團隊的人,兩個人都是設計師,位子就在隔壁。我們平日各自努力手中的專案,沒事會隔著走道叫對方,問這樣設計好不好。然而我的新職務宣布後,我瞬間變成他的上司。
我告訴自己:我沒緊張,我們會聊得很愉快。我不是很確定要聊什麼,只希望這會是一場令人感到正式的會議,就跟昨天一樣,就跟前天一樣。就算同事對於我變成他上司的事,沒感到歡天喜地,至少要能坦然接受。
我才不緊張呢。
我走進會議室,原本盯著手機的他瞄了我一眼,我永遠忘不掉他臉上那一刻的表情:那是一個厭世的青少年,不爽被迫參加小十歲的表妹的寶可夢生日派對。
「嗨,」我試著讓聲音不發抖,「所以說,嗯,你最近正在忙什麼?」
他看起來更憤怒了,重重坐在椅子裡,活像一隻準備冬眠的熊。我感到臉上冒汗,雙耳漲紅,血管跳動。
我的設計沒他優秀,頭腦沒他聰明,經驗也沒比他豐富。光是從他的表情,我明白他對於我變成他主管的這件事,完全無法拿出風度接受。他的心聲明明白白寫在臉上,就好像用粗黑的麥克筆寫著:
你根本不曉得自己在幹什麼。
那一刻,我覺得他百分之百正確。
──
不管從哪個角度來看,我有朝一日會變成Facebook主管這件事,聽起來像是天方夜譚。我小時候住在上海的熱鬧街道,後來搬到潮濕的休士頓郊區。我是一個移民,不懂《星際大戰》(Star Wars)、麥可.傑克森(Michael Jackson)、《E.T.外星人》(E.T.)的重要性。我在成長過程中,聽說過「矽谷」這兩個字,但我以為矽谷真的是「矽谷」:兩座山之間的谷地上,一排排的工廠像生產好時(Hershey)巧克力棒一樣,生產著晶片。如果你問我「設計師」是做什麼的,我會回答「做漂亮衣服的人」。
不過,我從小就知道兩件事,我知道自己超愛畫畫和做東西。我有一張八歲的聖誕節早晨照片,照片裡的我笑得合不攏嘴,因為我收到整整哀求了一年的禮物:一盒全新的樂高海盜組,有猴子,還有鯊魚!
中學的時候,我和最要好的朋友梅莉(Marie)會交換筆記本,上面是我們在下課時間精心畫出的插畫。高中時,我們發現神奇的HTML可以讓我們同時把「畫畫」和「做東西」兩種嗜好,結合成一種完美的娛樂:我們可以製作網站,展示我們畫的作品。我想不出比這更美好的春假計畫,著魔似地學習Photoshop最新的線上教學(「如何畫出栩栩如生的皮膚」〔How to Achieve Realistic Skin Tones〕),或是重新設計網站,炫耀新的JavaScript小花招(滑鼠碰到時會發光的連結)。
我進史丹佛大學時,知道自己想研究電腦科學,所以選修演算法與資料庫課程,打算以後到時髦的老牌公司微軟上班,或是Google這種很有前途的年輕公司,先前很多學長姊都去了。然而,在我大二那一年,史丹佛流行一股新風潮。我們興奮地在走廊上、在吃飯時聊:「好神奇!有一個網站,你可以瀏覽你暗戀的有機化學課同學的照片,知道室友最喜歡的品牌,還可以在朋友的『牆上』留下密語!」
我深感著迷。Facebook不像任何以前聽過的東西,感覺很有活力,很像是我們這些大學生的活潑自我延伸至網路的世界,協助我們以新的方式認識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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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說Facebook是幾個哈佛中輟生成立的,但我對新創公司所知不多,一直要到大四那年修了矽谷創業課,才知道:噢,新創公司是求知若渴,虛懷若愚的夢想家園地,有機會在創投仙子教父母的小小協助下,打造出幻想中的未來。新創公司是創新的園地,各式各樣的聰明人聚集在一起,發揮鋼鐵般的意志。要是抓準了時機,加上大量膠帶的協助,夢想就會成真。
如果我這一生要加入一次新創公司,為什麼不選現在?趁還年輕、沒什麼好失去的時候?為什麼不加入我自己每天都很愛用的產品?我的好友張韋恩(Wayne Chang,音譯)六個月前加入Facebook,整天滔滔不絕講個沒完。「你就來看看嘛。」他一直勸我,「至少過來實習,了解一下這間公司。」
我聽了他的話,跑去面試,很快就站在滿是塗鴉的大廳裡,成為Facebook第一個工程實習生。整間公司有如一場後院派對,當時「動態消息」(News Feed)的概念尚未成型,除了高中生和大學生,世上沒人聽過我們的服務。在社群網絡的世界,我們根本比不上有1.5億使用者的巨人MySpace。
然而,我們小雖小,卻有遠大的夢想,半夜還在寫程式,喇叭大聲播放傻瓜龐克樂團(Daft Punk)的歌。我們在心中告訴自己:有一天,我們會比MySpace還大,接著小小笑出聲,因為我們終將連結全世界的理想,聽起來太像在做春秋大夢。
實習兩個月後,我決定轉為全職。由於我在愛畫畫的時期就會用Photoshop,朋友魯奇.桑維(Ruchi Sanghvi)建議,我可以考慮當設計師,和大家一起決定螢幕上要放什麼。我心想:什麼?設計網頁是一種真正的工作?好啊好啊!
由於我們是一間新創公司,我平日會想到一種新功能後,突然就給大家看設計提案,也沒人會覺得奇怪。當時所有人都身兼數職,看到問題就動手解決,修改程式,調整像素,看看效果如何,接著又回頭寫程式。就這樣,我在沒有任何刻意的規劃之下,無意間身兼設計師這項職務。